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部门区域原梦回韶山剧场场地出租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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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部门区域原梦回韶山剧场场地出租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部门区域(原梦回韶山剧场)场地出租 项目编号 N0124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2373.00(以实际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1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详见“特别告知”第3、4点
装修免租期限 3个月 (如承租方在装修期内开始实际营业的,则应同步承担保底租金义务) 承租押金 *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1、标的内存有未搬离且不适宜搬离的剧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屏幕、射灯、投影仪器等),因长期搁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损耗,存在无法使用的风险。且该剧场资产前 (略) 拍卖执行完成,意向承租方竞 (略) 拍卖价购买前述资产。
2、意向承租方应知悉标的原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物业内可能存在其员工、供应商向原承租方索赔等隐形纠纷,意向承租方承诺该剧场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3、水电、物业管理费根据韶山游客换乘中心统一标准收取。
4、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踏勘出租物业现场情况,同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经营范围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含税)(保底年租金)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韶山旅游发展 (略)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旅游 (略)

特别
告知

1、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顺评报字(2024)第C132L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按年度营业收入提成(提成比例详见第4点)和年保底租金孰高原则的方式支付租金,合同期当年度提成租金总额低于合同期当年度保底年租金,则承租方按保底年租金金额支付。其中保底年租金为标的成交保底年租金(含剧场门票收入、文创销售及其他新增收入);营业收入含剧场门票收入、文创销售及其他新增收入,不含运营中心代办费、旅行社代办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营销政策为准。

3、标的保底租金第1-2年按成交的保底年租金,第3-10年保底年租金增加*元,第11-15年,保底年租金较第10年保底年租金再增加*元。

4、提成比例:①剧场门票收入分配:第1-10年,出租方提成比例为25%,第11-15年,出租方提成比例为30%②文创等其他销售收入分配:出租方提成比例为25%③新增其他收入分配按照收入的25%向出租方支付。

5、本项目针对保底年租金进行竞价,请各位意向承租慎出价。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踏勘出租物业现场情况,同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经营范围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度支付(按照月保底租金或者月实际营收提成额两者取其高的金额计算方式,月保底金额按照年保底金额除以12个月结算,年底再统一结算年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保底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法人组织;与韶山旅游 (略) 无任何合同纠纷及其他业务纠纷。

6、特别提示:标的内存有未搬离且不适宜搬离的剧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屏幕、射灯、投影仪器等),因长期搁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损耗,存在无法使用的风险。且该剧场资产前 (略) 拍卖执行完成,意向承租方竞 (略) 拍卖成交价购买前述资产。

7、意向承租方应知悉标的原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物业内可能存在其员工、供应商向原承租方索赔等隐形纠纷,意向承租方承诺该剧场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8、该标的须设立电子收款账号进行收款,确保出租方实时监控收款情况,并由出租方委派1-2名工作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设立电子账号事项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9、营业收入中剧场门票收入在运营中心代售的,以系统数据为准,按约定比例进行营业收入分配。

10、该标的须办理项目专用收款账户,并按约定比例办理设置自动划账,全部收入统一进入专用账户,具体划账时间以后期签订正式租赁运营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准。双方在每月 10 日前结算统计上月收入数据,每月平均分成金额不足月保底金额的,承租方按约定进行差额补足。

11、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3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2、租金按月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月保底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3、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4、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保底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承租人退租时不得以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等主张。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7、成交价格不含公共物业费及水电费。水电、物业管理费根据韶山游客换乘中心统一标准收取。

8、出租方只提供场地,由承租方负责场地装修维护、布置、项目运营。

9、标的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的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关推广宣传费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毛女士*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20 09:00:00 至 2024-09-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00元,截止时间2024-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20 09:00:00-2024-09-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 意向经营范围表.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罗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严经理:*
其 他

,湖南, (略) ,长沙
项目名称 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部门区域(原梦回韶山剧场)场地出租 项目编号 N0124FCZZ*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韶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换乘中心主楼1-4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2373.00(以实际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1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详见“特别告知”第3、4点
装修免租期限 3个月 (如承租方在装修期内开始实际营业的,则应同步承担保底租金义务) 承租押金 *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1、标的内存有未搬离且不适宜搬离的剧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屏幕、射灯、投影仪器等),因长期搁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损耗,存在无法使用的风险。且该剧场资产前 (略) 拍卖执行完成,意向承租方竞 (略) 拍卖价购买前述资产。
2、意向承租方应知悉标的原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物业内可能存在其员工、供应商向原承租方索赔等隐形纠纷,意向承租方承诺该剧场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3、水电、物业管理费根据韶山游客换乘中心统一标准收取。
4、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踏勘出租物业现场情况,同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经营范围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00元/年(含税)(保底年租金)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韶山旅游发展 (略)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旅游 (略)

特别
告知

1、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顺评报字(2024)第C132L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标的按年度营业收入提成(提成比例详见第4点)和年保底租金孰高原则的方式支付租金,合同期当年度提成租金总额低于合同期当年度保底年租金,则承租方按保底年租金金额支付。其中保底年租金为标的成交保底年租金(含剧场门票收入、文创销售及其他新增收入);营业收入含剧场门票收入、文创销售及其他新增收入,不含运营中心代办费、旅行社代办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营销政策为准。

3、标的保底租金第1-2年按成交的保底年租金,第3-10年保底年租金增加*元,第11-15年,保底年租金较第10年保底年租金再增加*元。

4、提成比例:①剧场门票收入分配:第1-10年,出租方提成比例为25%,第11-15年,出租方提成比例为30%②文创等其他销售收入分配:出租方提成比例为25%③新增其他收入分配按照收入的25%向出租方支付。

5、本项目针对保底年租金进行竞价,请各位意向承租慎出价。

6、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踏勘出租物业现场情况,同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经营范围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度支付(按照月保底租金或者月实际营收提成额两者取其高的金额计算方式,月保底金额按照年保底金额除以12个月结算,年底再统一结算年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保底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法人组织;与韶山旅游 (略) 无任何合同纠纷及其他业务纠纷。

6、特别提示:标的内存有未搬离且不适宜搬离的剧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屏幕、射灯、投影仪器等),因长期搁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损耗,存在无法使用的风险。且该剧场资产前 (略) 拍卖执行完成,意向承租方竞 (略) 拍卖成交价购买前述资产。

7、意向承租方应知悉标的原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物业内可能存在其员工、供应商向原承租方索赔等隐形纠纷,意向承租方承诺该剧场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8、该标的须设立电子收款账号进行收款,确保出租方实时监控收款情况,并由出租方委派1-2名工作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设立电子账号事项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9、营业收入中剧场门票收入在运营中心代售的,以系统数据为准,按约定比例进行营业收入分配。

10、该标的须办理项目专用收款账户,并按约定比例办理设置自动划账,全部收入统一进入专用账户,具体划账时间以后期签订正式租赁运营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准。双方在每月 10 日前结算统计上月收入数据,每月平均分成金额不足月保底金额的,承租方按约定进行差额补足。

11、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3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2、租金按月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月保底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3、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14、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保底月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承租人退租时不得以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等主张。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7、成交价格不含公共物业费及水电费。水电、物业管理费根据韶山游客换乘中心统一标准收取。

8、出租方只提供场地,由承租方负责场地装修维护、布置、项目运营。

9、标的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的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关推广宣传费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毛女士*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9-20 09:00:00 至 2024-09-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00元,截止时间2024-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9-20 09:00:00-2024-09-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元以下的(含*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低于*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 意向经营范围表.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罗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项目经办人 严经理:*
其 他

,湖南, (略)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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