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金 (略)
拍卖公告
(略) 金 (略) 将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拍卖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枫溪萃园”。【权证号:沪(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号;宗地(丘)面积:8973.00平方米】核准日期:2017-11-07。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文体用地;使用期限:商业用地40年、2015年8月6日-2055年8月5日;文体用地50年、2015年8月6日-2065年8月5日;商业设施可分割出售面积不得超过总商业面积的30%,其他商业部分须开发商永久自持,若需整体转让,须经出让人同意。
拍卖标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规模为*.03平方米,《建筑工程项目表》如下:
申请幢号 | 建筑名称 | 使用性质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m) | 建筑面积(㎡) | 计容积率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1 | 1#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3 | 0 | 9.6 | 810.46 | 0 | 810.46 |
2 | 2#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3 | 0 | 9.6 | 766.42 | 0 | 766.42 |
3 | 3#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2 | 0 | 6.6 | 499.08 | 0 | 499.08 |
4 | 4#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1 | 0 | 6.6 | 356.50 | 0 | 356.50 |
5 | 5#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1 | 0 | 6.6 | 387.34 | 0 | 387.34 |
6 | 6#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1 | 0 | 6.6 | 259.16 | 0 | 259.16 |
7 | 7#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3 | 0 | 9.6 | 602.86 | 0 | 602.86 |
8 | 8#楼 | 商业及配套 | 3 | 0 | 9.6 | 784.92 | 0 | 784.92 |
9 | 9#楼 | 配套 | 3 | 0 | 9.6 | 586.26 | 0 | 586.26 |
10 | 地下 | 地下室 | 0 | 2 | 0 | 0 | *.03 | 0 |
拍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相关特别要求详见: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拍卖的回复函(可在相关附件下载中查阅),涉及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由买受人在拍卖前务必向区有关投资和环保部门进行征询。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相关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规土(2018)出让合同补字第13号*沪金规土(2015)出让合同第9号(3.0)】(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沪(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号】(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建金(2018)EA*】(复印件)、《建筑工程项目表》(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702JS0164D02】(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上海某某 (略) 出具)(复印件)、《工程进度情况说明》(由监理单位:上海 (略) 2024年1月10日出具)(复印件)等资料均由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均可在相关附件下载中查阅。
特别提示:本院不保证提供的资料及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资料及证照不齐全,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本次拍卖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按其现状进行拍卖。
评估价:*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元、地上在建工程价格为*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工程设计、规划、建设等方面工程资料不全及缺失的情形,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该地块发生拍卖过户,竞得人需履行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时间、建设要求等)。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案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买受人需要进行后期开发建设,应当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资质。若因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无法完成过户,本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户名: (略) 金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账号:*3061】,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 (略)
咨询电话:*、021-*杨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69号四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3323
(略) 金 (略)
2024年9月19日
(略) 金 (略)
拍卖公告
(略) 金 (略) 将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拍卖标的所在物业名称为“枫溪萃园”。【权证号:沪(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号;宗地(丘)面积:8973.00平方米】核准日期:2017-11-07。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文体用地;使用期限:商业用地40年、2015年8月6日-2055年8月5日;文体用地50年、2015年8月6日-2065年8月5日;商业设施可分割出售面积不得超过总商业面积的30%,其他商业部分须开发商永久自持,若需整体转让,须经出让人同意。
拍卖标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规模为*.03平方米,《建筑工程项目表》如下:
申请幢号 | 建筑名称 | 使用性质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m) | 建筑面积(㎡) | 计容积率面积(㎡)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1 | 1#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3 | 0 | 9.6 | 810.46 | 0 | 810.46 |
2 | 2#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3 | 0 | 9.6 | 766.42 | 0 | 766.42 |
3 | 3#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2 | 0 | 6.6 | 499.08 | 0 | 499.08 |
4 | 4#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1 | 0 | 6.6 | 356.50 | 0 | 356.50 |
5 | 5#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1 | 0 | 6.6 | 387.34 | 0 | 387.34 |
6 | 6#楼 | 商业文化混合建筑 | 1 | 0 | 6.6 | 259.16 | 0 | 259.16 |
7 | 7#楼 | 商业服务业建筑 | 3 | 0 | 9.6 | 602.86 | 0 | 602.86 |
8 | 8#楼 | 商业及配套 | 3 | 0 | 9.6 | 784.92 | 0 | 784.92 |
9 | 9#楼 | 配套 | 3 | 0 | 9.6 | 586.26 | 0 | 586.26 |
10 | 地下 | 地下室 | 0 | 2 | 0 | 0 | *.03 | 0 |
拍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相关特别要求详见: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略) 金山区枫泾镇908街坊4/12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拍卖的回复函(可在相关附件下载中查阅),涉及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由买受人在拍卖前务必向区有关投资和环保部门进行征询。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产业导向和园区规划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相关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规土(2018)出让合同补字第13号*沪金规土(2015)出让合同第9号(3.0)】(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沪(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号】(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建金(2018)EA*】(复印件)、《建筑工程项目表》(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702JS0164D02】(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上海某某 (略) 出具)(复印件)、《工程进度情况说明》(由监理单位:上海 (略) 2024年1月10日出具)(复印件)等资料均由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均可在相关附件下载中查阅。
特别提示:本院不保证提供的资料及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资料及证照不齐全,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本次拍卖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按其现状进行拍卖。
评估价:*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价格为*元、地上在建工程价格为*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拍卖辅助机构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工程设计、规划、建设等方面工程资料不全及缺失的情形,导致可能无法办理后续开发及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该地块发生拍卖过户,竞得人需履行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时间、建设要求等)。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案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买受人需要进行后期开发建设,应当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资质。若因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无法完成过户,本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户名: (略) 金 (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账号:*3061】,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实地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参与竞拍。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4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辅 (略)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老 (略)
咨询电话:*、021-*杨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69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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