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房屋-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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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房屋-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C*
项目名称 (略) 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房屋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2,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9
挂牌日期 2024-09-1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房 (略) 络竞价拍卖(可以简称“拍租”、“竞租”)的标的为: (略) 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3层,建筑面积116.92平方米,含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的租赁权,租期*年整,详见出租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证明资料)、拍租资料及租赁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等。出租面积、范围、界址等详见相关资料,如有异议,以有权部门核定和出租方现场指定确认为准(即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但拍租资料与实际状况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租金标准和拍租结果。 二、委托人( (略) (略) ,即出租方,下同)声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上述标的出租权(资料已展示),按租赁标的和权证、权属现状出租。出租方要求所出租的资产用于居住或办公(限棋牌),不得用于经营噪音、污染超标的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乱搭乱建,须从事符合选址、消防、环保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项目。租赁成交后,买受人(即以最高价竞得租赁权的承租方,下同)须提前将租赁标的的使用方案等事宜书面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租赁期间如有调整变化亦须及时报备并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凡涉租赁标的权属证明的相关事项由出租方协助解决,其他事项概与出租方、拍卖人( (略) (略) ,下同)无涉。 2、竞买人(即有意向的承租方,下同)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前,应审慎确定租赁标的的租赁用途和拟从事的项目,并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处咨询、了解和核实租赁标的的权证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有关选址、环保及消防等审批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本次拍租以年租金形式 (略) 络竞价,一旦拍租成交,承租方须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支付租金,租金为半年支付形式,租赁期内的第一个半年租金须在拍租成交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部缴清;其余租金在下一租赁半年度开始前的二个月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付清。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年租金价格的20%),作为履行租赁合同的履约担保;承租方须另行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管理、物业管理(与房租同步)费等租赁期间的各项规费、税费。如果逾期缴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不经事先催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4、本次拍租所涉的标的及附属设施,按交接时的现状【含实物、权利、权属、租赁、资料现状和瑕疵;不含原住户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装潢、改造、添置的设备设施等;最终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办理交接。原遗留下来的装饰装潢、垃圾、遗留物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理、运离,并承担所涉的一切责任与费用。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标的使用及使用中所可能涉及的证照、消防、环保、行政审批和水电燃气排污设施的开户、接通、增容等事宜,并自行承担所涉税、费及由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民事与法律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5、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维修使用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封堵、占用非本次出租范围区域的通行和消防公用通道,须保证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规范使用。承租方应遵守物业及相关单位的日常管
项目编号 C*
项目名称 (略) 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房屋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2,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9
挂牌日期 2024-09-1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房 (略) 络竞价拍卖(可以简称“拍租”、“竞租”)的标的为: (略) 汇龙镇富源花园14幢306室(3层,建筑面积116.92平方米,含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的租赁权,租期*年整,详见出租标的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证明资料)、拍租资料及租赁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等。出租面积、范围、界址等详见相关资料,如有异议,以有权部门核定和出租方现场指定确认为准(即出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但拍租资料与实际状况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租金标准和拍租结果。 二、委托人( (略) (略) ,即出租方,下同)声明: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上述标的出租权(资料已展示),按租赁标的和权证、权属现状出租。出租方要求所出租的资产用于居住或办公(限棋牌),不得用于经营噪音、污染超标的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乱搭乱建,须从事符合选址、消防、环保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项目。租赁成交后,买受人(即以最高价竞得租赁权的承租方,下同)须提前将租赁标的的使用方案等事宜书面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行,租赁期间如有调整变化亦须及时报备并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凡涉租赁标的权属证明的相关事项由出租方协助解决,其他事项概与出租方、拍卖人( (略) (略) ,下同)无涉。 2、竞买人(即有意向的承租方,下同)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前,应审慎确定租赁标的的租赁用途和拟从事的项目,并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处咨询、了解和核实租赁标的的权证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有关选址、环保及消防等审批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本次拍租以年租金形式 (略) 络竞价,一旦拍租成交,承租方须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支付租金,租金为半年支付形式,租赁期内的第一个半年租金须在拍租成交日起5日内一次性全部缴清;其余租金在下一租赁半年度开始前的二个月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付清。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年租金价格的20%),作为履行租赁合同的履约担保;承租方须另行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管理、物业管理(与房租同步)费等租赁期间的各项规费、税费。如果逾期缴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不经事先催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4、本次拍租所涉的标的及附属设施,按交接时的现状【含实物、权利、权属、租赁、资料现状和瑕疵;不含原住户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装潢、改造、添置的设备设施等;最终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办理交接。原遗留下来的装饰装潢、垃圾、遗留物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理、运离,并承担所涉的一切责任与费用。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标的使用及使用中所可能涉及的证照、消防、环保、行政审批和水电燃气排污设施的开户、接通、增容等事宜,并自行承担所涉税、费及由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民事与法律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5、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维修使用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封堵、占用非本次出租范围区域的通行和消防公用通道,须保证公共配套设备设施的规范使用。承租方应遵守物业及相关单位的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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