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8号楼、1号楼、综合楼共257个车位
出租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8号楼、1号楼、综合楼共257个车位
(略) 海珠 (略) 396号
GZ2024FG*
元/月/总面积
无法提供
2024-10-22
3 年
其他
停车场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成交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的7日前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海珠 (略) 396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海珠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无法提供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标的总计车位数量为257个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3903.291平方米;粤房地证字第C*号:*.77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医卫慈善用地;粤房地证字第C*号:门诊楼、地下室为车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09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0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5%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 意向承租方除按总面积报价外,还需额外按照单价报价,所报单价须为整数且与总价对应,即∑(各车位单价报价*各车位数量)=总价报价;本项目包含标准车位108个,报价不低于705元/月/个;机械车位149个,报价不低于564元/月/个。签订合同当天,成交方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类车位报价书面文件至出租方。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3. 意向承租方成立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注册资本须在*元(含)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方必须有立体车库或机械车库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扫描件); 5.意向承租方派驻的管理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为 Q1 或 Q2) 的有效证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证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停车场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医院内现有车位257个(其中地面车位108个,机械车位149个),出租方另有安排情况下可随时收回任意数量车位,占用时间30天以内,不因此减免租金;占用时间大于30天的按30天计算一个周期,每到达一个周期按照对应评估价减免1个月租金,未到达一个周期的不作租金减免。 3. 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看样安排时间到标的现场参加看样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及咨询。 4.医院现有停车管理规定,意向方要充分考虑停车管理规定影响,承租方须严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收费和发改规字〔2021〕2号文的收费规定。承租方收费及停车场管理须参考《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实施,不与以上规定相冲突(请在附件材料中查看《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 5.承租方负责办 (略) 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订立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须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为准设立标价牌。 6.合同期内,承租方须在入场15天内为停车场的全部车位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7.出租标的中的外科大楼地下二层未办理产权证,有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略) (略) 拥有出租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交易车位数即为出租车位数,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车位数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车位数可能与实际车位数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车位数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车位数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9.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租期起算日以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如在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交易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0.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有盈利的时候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 11.本院现有职工一千九百多人,合乎登记规定登记备案职工车有六百多辆,意向方要充分考虑职工车辆不流动因素,注意承租风险因素。 12.承租方对停车场设施使用、养护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使用养护不当等给他人或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负责。 13.承租方入场15天内需购买停车场相应的商业保险。 14.承租方配备的管理停车场人数:不少于15人,员工年龄不能高于50周岁其中45岁以下不能低于总人数的70%。 15.如承租方在经营 (略) 停车秩序混乱,投诉超过三次,经出租方书面下达整改通知而未改正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法人应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意向承租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4)提供意向承租方具有立体车库或机械车库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提供租赁合同); (5)提供意向承租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为 Q1 或 Q2) 的有效证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证件并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2024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6)提供《承诺书》: ①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收费及停车场管理严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和发改规字〔2021〕2号文实施,不与以上规定相冲突。 ③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有盈利的时候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 ④我方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看样安排时间到标的现场参加看样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及咨询。 (7)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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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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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曾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020-* |
(略) 海珠 (略) 396号
GZ2024FG*
元/月/总面积
无法提供
2024-10-22
3 年
其他
停车场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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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成交价为首年每月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的7日前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海珠 (略) 396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海珠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无法提供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标的总计车位数量为257个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3903.291平方米;粤房地证字第C*号:*.77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粤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医卫慈善用地;粤房地证字第C*号:门诊楼、地下室为车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09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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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0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相当于出租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5%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5. 意向承租方除按总面积报价外,还需额外按照单价报价,所报单价须为整数且与总价对应,即∑(各车位单价报价*各车位数量)=总价报价;本项目包含标准车位108个,报价不低于705元/月/个;机械车位149个,报价不低于564元/月/个。签订合同当天,成交方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类车位报价书面文件至出租方。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3. 意向承租方成立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注册资本须在*元(含)以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信息为准); 4.意向承租方必须有立体车库或机械车库经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扫描件); 5.意向承租方派驻的管理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为 Q1 或 Q2) 的有效证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证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停车场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医院内现有车位257个(其中地面车位108个,机械车位149个),出租方另有安排情况下可随时收回任意数量车位,占用时间30天以内,不因此减免租金;占用时间大于30天的按30天计算一个周期,每到达一个周期按照对应评估价减免1个月租金,未到达一个周期的不作租金减免。 3. 意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看样安排时间到标的现场参加看样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及咨询。 4.医院现有停车管理规定,意向方要充分考虑停车管理规定影响,承租方须严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收费和发改规字〔2021〕2号文的收费规定。承租方收费及停车场管理须参考《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实施,不与以上规定相冲突(请在附件材料中查看《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 5.承租方负责办 (略) 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订立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须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为准设立标价牌。 6.合同期内,承租方须在入场15天内为停车场的全部车位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盗抢险等险种)。 7.出租标的中的外科大楼地下二层未办理产权证,有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略) (略) 拥有出租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交易车位数即为出租车位数,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车位数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车位数可能与实际车位数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车位数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车位数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9.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租期起算日以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如在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交易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0.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有盈利的时候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 11.本院现有职工一千九百多人,合乎登记规定登记备案职工车有六百多辆,意向方要充分考虑职工车辆不流动因素,注意承租风险因素。 12.承租方对停车场设施使用、养护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使用养护不当等给他人或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负责。 13.承租方入场15天内需购买停车场相应的商业保险。 14.承租方配备的管理停车场人数:不少于15人,员工年龄不能高于50周岁其中45岁以下不能低于总人数的70%。 15.如承租方在经营 (略) 停车秩序混乱,投诉超过三次,经出租方书面下达整改通知而未改正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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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法人应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意向承租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4)提供意向承租方具有立体车库或机械车库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提供租赁合同); (5)提供意向承租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为 Q1 或 Q2) 的有效证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同类专业证件并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23年7月-2024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6)提供《承诺书》: ①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收费及停车场管理严 (略) (略) 停车管理规定和发改规字〔2021〕2号文实施,不与以上规定相冲突。 ③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有盈利的时候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 ④我方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看样安排时间到标的现场参加看样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及咨询。 (7)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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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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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曾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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