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草镇晨洲村广源塭养殖池13号池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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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草镇晨洲村广源塭养殖池13号池出租

项目类别:
养殖水面(坑塘水面)
资产名称:
红草镇晨洲村广源塭养殖池13号池
资产地点:
晨洲村广源塭13号池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面积:
15.10亩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5年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01日
消防情况:
由竞得人按有关部门要求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1、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红草镇晨洲村户籍村民(包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同一户(以户口本为准)的村民只能报名参与此次55个项目的其中一项,如报名参与两项及以上交易,视为报名参与最先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项目,后报名参与的项目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竞投人应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历年来欠村委会承包款或未交承包租金的村民及其同一户(以户口本为准)的村民无权参与此次招投标。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竞投:(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 (略) 、 (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不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行业要求:
1、水产养殖;2、不得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由资产权属人承担
其他条款:
(1)参与竞标前需交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项交易。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的要求及方式从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转入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一般5个工作日);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人一次性缴纳5年租金及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一般5个工作日);(2)合同日期和交付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本项目租赁时间自养殖池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养殖池交付具体时间由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书面通知竞得人;(4)若竞得人未按约定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未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放弃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5)关于养殖池内原承包方投入的生活、生产设施及用具的处置方式: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选取有 (略) 岭南智德土地房 (略) 对该出租养殖池内不可移动的生活、生产设施进行价值评估,总评估价值人民币*元。竞得人需无条件接手养殖池内不可移动的生活、生产设施,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估价值给予原承包方经济补偿(如有)。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交易底价为600元/亩/年,平台显示的竞价底价为每年每号池的租金,竞得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至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指定账户。(2)在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及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5个工作日内凭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与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合同。(3)若竞得人未按约定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未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放弃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4)其他内容按样式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
项目类别:
养殖水面(坑塘水面)
资产名称:
红草镇晨洲村广源塭养殖池13号池
资产地点:
晨洲村广源塭13号池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面积:
15.10亩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5年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01日
消防情况:
由竞得人按有关部门要求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1、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红草镇晨洲村户籍村民(包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同一户(以户口本为准)的村民只能报名参与此次55个项目的其中一项,如报名参与两项及以上交易,视为报名参与最先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项目,后报名参与的项目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竞投人应上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历年来欠村委会承包款或未交承包租金的村民及其同一户(以户口本为准)的村民无权参与此次招投标。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竞投:(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 (略) 、 (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不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行业要求:
1、水产养殖;2、不得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由资产权属人承担
其他条款:
(1)参与竞标前需交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参加一项交易。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的要求及方式从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转入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一般5个工作日);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人一次性缴纳5年租金及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并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一般5个工作日);(2)合同日期和交付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本项目租赁时间自养殖池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养殖池交付具体时间由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书面通知竞得人;(4)若竞得人未按约定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未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放弃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5)关于养殖池内原承包方投入的生活、生产设施及用具的处置方式: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选取有 (略) 岭南智德土地房 (略) 对该出租养殖池内不可移动的生活、生产设施进行价值评估,总评估价值人民币*元。竞得人需无条件接手养殖池内不可移动的生活、生产设施,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估价值给予原承包方经济补偿(如有)。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交易底价为600元/亩/年,平台显示的竞价底价为每年每号池的租金,竞得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至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指定账户。(2)在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及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5个工作日内凭租金银行转账凭证与红草镇晨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合同。(3)若竞得人未按约定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未支付原承包方生活生产设施评估价值补偿款(如有)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放弃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4)其他内容按样式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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