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 (略) 承担。 (略) 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略) 华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04日10时至2024年10月05日10时和2024年10月08日1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5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华 (略) 名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申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 (略)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请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和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要求及相关手续,了解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在拍卖标的物解除抵押具备交付条件后,向买受人进行交付,并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因此产生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其他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均设有抵押。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
1.基本信息
详见 (略) (略) (略) (网址:http://**,处置单位: (略) 华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安 (略) )发布的标的物详情。
2.权证信息
(略) 华 (略) 已就拍卖标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明和土地权证。
3.瑕疵披露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设有抵押,买受人按约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资产出让方负责解除对标的物的抵押,办理时效以实际情况为准。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蒋经理,联系方式:* ;杜经理,联系方式:*)。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与调查
1.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10:00-17:00)接受咨询,联系人:蒋经理,联系方式:* ;杜经理,联系方式:*。
2.拍卖公告期间竞买人可在工作时间(10:00-17:00)到现场进行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杜经理,联系方式:*)。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 (略) 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案件审 (略)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
1.现优先购买权人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以管理人收到证明时间为准),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因拍卖标的物转让产生的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其他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先期垫付,完税后到管理人处退卖方税。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 (略) 支付拍卖成交价款2%的佣金,佣金可在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 (略) 使用费。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 (略) (略) 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48小时以内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华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华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
4.因本次拍卖活动起拍价、保证金等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时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5.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拍卖尾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以第一次起拍价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另行补足,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华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 (略) 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人有权采取措施对原买受人进行追偿。
6.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九、成交及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 (略) 科创园 (略) 15号田森奥林春天3期1栋5楼,四川众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相关文件。
2.拍卖成交后,在拍卖标的解除抵押并达到转移登记条件后,由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并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时限的任何承诺。如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涉及水、电、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出现特殊原因,致拍卖款退还给竞买人的,利息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4.拍卖标的物是否限购应以标的物所在地政策为准。
十、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除本公告第五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参加本次拍卖的主体外,其他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 (略) 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5.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现场看样咨询电话:蒋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华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时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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