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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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24]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元/m2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善土储B2022-50

西塘镇东汇村

*

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略) 用地

0.6-1.0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40年

3150

65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进入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拍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二)拍卖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三)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二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略) (三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拍卖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依照规定 (略)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另外,竞买人须一并购买地上建(构)筑物,地上建(构)筑物价格为226.*元,建(构)筑物价款的支付需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全部缴清,地上建(构)筑物价款缴纳给嘉善县土地储备中心。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定金抵作第一期出让价款。

(八)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或国有资金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以下简称“国有人防工程”)。国有人防工程的产权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嘉善县行政区域内,对国有人防工程直接登记在各级政府、经济技术开发 (略) 名下。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应与产权归属单位先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 话:0573-*,*

联系人:周先生 姜女士

代理人: (略)

地 址: (略) 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0573-*

联系人: 李女士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9月19日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2024]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元/m2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善土储B2022-50

西塘镇东汇村

*

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略) 用地

0.6-1.0

不大于50%

不小于10%

40年

3150

65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进入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http://**);拍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二)拍卖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

(三)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二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略) (三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拍卖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依照规定 (略)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另外,竞买人须一并购买地上建(构)筑物,地上建(构)筑物价格为226.*元,建(构)筑物价款的支付需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全部缴清,地上建(构)筑物价款缴纳给嘉善县土地储备中心。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定金抵作第一期出让价款。

(八)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或国有资金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以下简称“国有人防工程”)。国有人防工程的产权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嘉善县行政区域内,对国有人防工程直接登记在各级政府、经济技术开发 (略) 名下。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应与产权归属单位先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 话:0573-*,*

联系人:周先生 姜女士

代理人: (略)

地 址: (略) 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0573-*

联系人: 李女士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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