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大道夜市摊位招租公告
樱花大道夜市摊位招租公告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摊位招租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略) 市场定位:在湿地公园内打造一个集美食小吃、网红打卡、文创IP、音乐秀场、戶外露营、亲子互动、美容护肤、手工DIY、 (略) 集等为一 (略) ,项目旨 (略) 民及游客在湿地公园美景中拥 (略) 体验,丰富人们的夜生活之余,也能促进池城夜游经济进一步发展。
2、夜市摊位位置:平天湖生态湿地樱花大道(夜市摊位图详见附件一)
3、摊位数量:10个,每个承租人仅能承租一个(以身份证为准)。
4、摊位租金底价标准:
序号 | 摊位编号 | 月租金(元) | 备注 |
1 | 1号摊位 | 400 | |
2 | 2号摊位 | 400 | |
3 | 3号摊位 | 400 | 不得经营 烧烤、炸串类 |
4 | 4号摊位 | 380 | |
5 | 5号摊位 | 380 | |
6 | 6号摊位 | 380 | |
7 | 7号摊位 | 380 | |
8 | 8号摊位 | 350 | 不得经营 烧烤、炸串类 |
9 | 9号摊位 | 350 | |
10 | 10号摊位 | 350 |
5、夜市营业时间:暂定工作日17:00-22:00;节假日:9:00-24:00。
三、出租方式及相关流程:
1、承租人资格条件要求: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手续: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9月20日至23日正常上班时间段,携带报名材料至安徽弘康 (略) 报名(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10楼)。报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3、竞租时间与试营业、正式营业时间:2024年9月24日16时00分。拟于9月28日晚试营业,10月1日晚正式营业。
4、竞租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10楼安徽弘康 (略) 。
5、竞租携带资料:报名材料接收后,由安徽弘康 (略) 提供竞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成交规则:
由意向承租人分别对10个摊位作一次报价,每个摊位按最高价确定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摊位租金底价标准;每位承租人可对任意数量摊位的报价,但成交按照摊位编号顺序仅允许承租一个摊位。
五、租金标准:
1、租金优惠条件:租赁期为12个月。 (略) 场,采取“2+10”的优惠方式,即承租人经营满12个月,可减免2个月租金。若承租人经营未满12个月,则按照实收取租金,不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承租人不得将经营的摊位转租,经营情况良好可续签一年。
2、租金缴纳时间及方式:竞租结束后3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应按照成交价一次性付清10个月租金。逾期视*方自动放弃年度租赁权,出租人有权另行出租。
六、夜市管理要求:
1、承租人未按照出租人要求的时间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或者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人不得将经营的摊位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摊位。
3、在租赁期内,若遇出租人 (略) 场进行规划、调整,承租人必须服从。
4、夜市餐车由出租人统一提供(餐车样式详见附件二)。承租人应自觉爱护使用,保证出租人所提供餐车、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5、经营摊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定点定位,统一摆放,不得越线。经营设 (略) 容、环境保护、出租人等方面的要求,做到规格统一、整洁美观、牢固安全。
6、清洁卫生:由承租人自行对承租位置卫生进行清洁,做到一日一清,出租人监督,承租人若不能按照出租人要求清洁卫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因现场 (略) ,要求不得经营产生大量油烟和大量废弃物和废水的品类。
8、承租人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9、夜市经营场所的用电用水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现场无水无电。
七、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 (略) 平天湖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晗 *
中介机构:安徽弘康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倩倩 *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摊位招租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略) 市场定位:在湿地公园内打造一个集美食小吃、网红打卡、文创IP、音乐秀场、戶外露营、亲子互动、美容护肤、手工DIY、 (略) 集等为一 (略) ,项目旨 (略) 民及游客在湿地公园美景中拥 (略) 体验,丰富人们的夜生活之余,也能促进池城夜游经济进一步发展。
2、夜市摊位位置:平天湖生态湿地樱花大道(夜市摊位图详见附件一)
3、摊位数量:10个,每个承租人仅能承租一个(以身份证为准)。
4、摊位租金底价标准:
序号 | 摊位编号 | 月租金(元) | 备注 |
1 | 1号摊位 | 400 | |
2 | 2号摊位 | 400 | |
3 | 3号摊位 | 400 | 不得经营 烧烤、炸串类 |
4 | 4号摊位 | 380 | |
5 | 5号摊位 | 380 | |
6 | 6号摊位 | 380 | |
7 | 7号摊位 | 380 | |
8 | 8号摊位 | 350 | 不得经营 烧烤、炸串类 |
9 | 9号摊位 | 350 | |
10 | 10号摊位 | 350 |
5、夜市营业时间:暂定工作日17:00-22:00;节假日:9:00-24:00。
三、出租方式及相关流程:
1、承租人资格条件要求: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手续: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9月20日至23日正常上班时间段,携带报名材料至安徽弘康 (略) 报名(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10楼)。报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3、竞租时间与试营业、正式营业时间:2024年9月24日16时00分。拟于9月28日晚试营业,10月1日晚正式营业。
4、竞租地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10楼安徽弘康 (略) 。
5、竞租携带资料:报名材料接收后,由安徽弘康 (略) 提供竞租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成交规则:
由意向承租人分别对10个摊位作一次报价,每个摊位按最高价确定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摊位租金底价标准;每位承租人可对任意数量摊位的报价,但成交按照摊位编号顺序仅允许承租一个摊位。
五、租金标准:
1、租金优惠条件:租赁期为12个月。 (略) 场,采取“2+10”的优惠方式,即承租人经营满12个月,可减免2个月租金。若承租人经营未满12个月,则按照实收取租金,不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承租人不得将经营的摊位转租,经营情况良好可续签一年。
2、租金缴纳时间及方式:竞租结束后3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应按照成交价一次性付清10个月租金。逾期视*方自动放弃年度租赁权,出租人有权另行出租。
六、夜市管理要求:
1、承租人未按照出租人要求的时间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或者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人不得将经营的摊位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摊位。
3、在租赁期内,若遇出租人 (略) 场进行规划、调整,承租人必须服从。
4、夜市餐车由出租人统一提供(餐车样式详见附件二)。承租人应自觉爱护使用,保证出租人所提供餐车、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5、经营摊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定点定位,统一摆放,不得越线。经营设 (略) 容、环境保护、出租人等方面的要求,做到规格统一、整洁美观、牢固安全。
6、清洁卫生:由承租人自行对承租位置卫生进行清洁,做到一日一清,出租人监督,承租人若不能按照出租人要求清洁卫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因现场 (略) ,要求不得经营产生大量油烟和大量废弃物和废水的品类。
8、承租人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9、夜市经营场所的用电用水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现场无水无电。
七、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 (略) 平天湖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晗 *
中介机构:安徽弘康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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