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田自然资告字号
田林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田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田自然建让(2024)35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田林县旧州镇旧州村弄江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9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8 | ||
起始价: | 544.*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田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或广西 (略) ( (略) 右江区新环球右塔13A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广西 (略) ( (略) 右江区新环球右塔13A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0日在田林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6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以现状供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规划“三通”( (略) 、通电、通水),宗地内场地现状交地。 (二)涉及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迁移、接入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本宗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元/公顷,产出强度不低于*元/公顷,年纳税不低于*元/公顷,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排放。 (四)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1587.75平方米),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宗地为工业用地,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田林县乐 (略) 26号
联 系 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0776-*
开户单位:田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田林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田自然建让(2024)35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田林县旧州镇旧州村弄江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9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8 | ||
起始价: | 544.*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田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或广西 (略) ( (略) 右江区新环球右塔13A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广西 (略) ( (略) 右江区新环球右塔13A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0日在田林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6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以现状供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规划“三通”( (略) 、通电、通水),宗地内场地现状交地。 (二)涉及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迁移、接入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本宗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元/公顷,产出强度不低于*元/公顷,年纳税不低于*元/公顷,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排放。 (四)工业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1587.75平方米),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宗地为工业用地,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田林县乐 (略) 26号
联 系 人:明女士
联系电话:0776-*
开户单位:田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田林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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