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活立木销售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第2次挂网信息披露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活立木销售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第2次挂网信息披露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活立木销售经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水垇、樟树背工区山场活立木转让项目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开始在江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号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位于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山分场水垇、樟树背工区庄下水库、南坑水库旁边,由1、2、3号3个作业小班组成,四至界址详见县森林技术服务中心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林权证号:泰府林证字(2015)第*、*号等。小班合计面积517亩,采伐面积合计517亩,树种为杉阔混, 总出材量为2701立方米,其中杉木出材量为2641立方米,阔叶树出材量为60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2701立方米。转让期限至2024年12月10日止。
起拍价:*.00元,竞买保证金:*.00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 (略) 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 (略) (略) 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者应在参加竞价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数量(立方米、根数)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出材量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本次竞拍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生产、销售、运输、 (略) 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 (略) 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7、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买受人违约,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 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账 号:*。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 (略) 民之家5楼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8、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竞 (略) (略) 支付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9、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之前,竞得人须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金。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出让方,且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后,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凭出让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出让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本项目标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2、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王先生*
3、 (略) (略) :刘先生*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稿)
*方: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以下简称*方)
*方: (以下简称*方)
*方在江西省公共 (略) 线上竞价的交易项目编号为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由*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 林场 分场,作业设计为 号小班,小班面积合计 亩,采伐总蓄积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出材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采伐剩余物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 标的四至界址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和*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出材量以及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方不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三、成交款及履约金支付金额及方式
1、竞拍成交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 (略) 费用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方自行负担。
2、*方须交纳成交货款3-5%的履约金 元,确保按规采伐,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伐山场后,退还履约金。
3、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履约金。
4、若*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方全权管理,*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1、*方只提供杉 m3、松 m3、阔 m3及采伐剩余物 m3的采伐指标,松木只办理县内放行手 (略) 。
2、*方必须带*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现场进 (略) 、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林木享有收益权。
(二)义务
1、*方生产必须接受*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照伐区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2、*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方不另收价款。
3、*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4、*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当年完成采伐作业,及时移交伐区,不得延误*方第二年迹地更新造林。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方中标山场视为*方已移交给*方,*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1、伐区生产作业(包括采伐、下山)结束后,*方应及时通知*方,由*方组织人员按伐区设计要求、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方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2、*方必须在20 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采伐,并将伐区移交至*方,*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交伐区山场至*方,合同自行终止,*方不退还成交款和履约金,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生产 (略) 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合同到期 (略) 无偿交给*方,道路使用权归*方。
2、如发现*方使用本合同的木材指标放行运输非本标的木材,一经查实,按林业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没收成交款和履约金。
3、*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林业生态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附:活立木竞价山场作业设计图
*方(盖章):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 电话: 联系电话: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活立木销售经 (略) 络竞价公告( (略) )
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水垇、樟树背工区山场活立木转让项目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开始在江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络竞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号
二、竞拍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位于泰和县天湖山林场石溪山分场水垇、樟树背工区庄下水库、南坑水库旁边,由1、2、3号3个作业小班组成,四至界址详见县森林技术服务中心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林权证号:泰府林证字(2015)第*、*号等。小班合计面积517亩,采伐面积合计517亩,树种为杉阔混, 总出材量为2701立方米,其中杉木出材量为2641立方米,阔叶树出材量为60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2701立方米。转让期限至2024年12月10日止。
起拍价:*.00元,竞买保证金:*.00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略) 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 (略) 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 (略) 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 (略) (略) 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略) (略) 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 (略) 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略) 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者应在参加竞价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数量(立方米、根数)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出材量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本次竞拍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生产、销售、运输、 (略) 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 (略) 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 (略) 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 (略) 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 (略) 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报 (略) 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2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7、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买受人违约,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 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账 号:*。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 (略) 民之家5楼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8、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竞 (略) (略) 支付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9、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之前,竞得人须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金。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出让方,且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后,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凭出让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出让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本项目标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 (略) (略) 泰和分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2、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王先生*
3、 (略) (略) :刘先生*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稿)
*方:泰和县天湖山林场 (以下简称*方)
*方: (以下简称*方)
*方在江西省公共 (略) 线上竞价的交易项目编号为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由*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 林场 分场,作业设计为 号小班,小班面积合计 亩,采伐总蓄积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出材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采伐剩余物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 标的四至界址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和*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出材量以及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方不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
三、成交款及履约金支付金额及方式
1、竞拍成交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 (略) 费用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方自行负担。
2、*方须交纳成交货款3-5%的履约金 元,确保按规采伐,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伐山场后,退还履约金。
3、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履约金。
4、若*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方全权管理,*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1、*方只提供杉 m3、松 m3、阔 m3及采伐剩余物 m3的采伐指标,松木只办理县内放行手 (略) 。
2、*方必须带*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现场进 (略) 、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林木享有收益权。
(二)义务
1、*方生产必须接受*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照伐区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2、*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方不另收价款。
3、*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4、*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当年完成采伐作业,及时移交伐区,不得延误*方第二年迹地更新造林。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方中标山场视为*方已移交给*方,*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1、伐区生产作业(包括采伐、下山)结束后,*方应及时通知*方,由*方组织人员按伐区设计要求、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方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2、*方必须在20 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采伐,并将伐区移交至*方,*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交伐区山场至*方,合同自行终止,*方不退还成交款和履约金,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生产 (略) 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方承担,合同到期 (略) 无偿交给*方,道路使用权归*方。
2、如发现*方使用本合同的木材指标放行运输非本标的木材,一经查实,按林业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没收成交款和履约金。
3、*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林业生态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附:活立木竞价山场作业设计图
*方(盖章):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 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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