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花街镇花金路339号产投科创园十年运营权
永康市花街镇花金路339号产投科创园十年运营权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概况:永康产投科创园原办公大 (略) 花 (略) 339号,大楼共13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380.63㎡,承重100KG/㎡,现为毛坯状态,根据发展规划,决定将大楼整体改建为精品公寓(初定271间)运营。为确保公寓项目的稳步推进,引入优质社会资源,拟面向社会诚招运营代理商。 2、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出租标的现有设施、设备情况: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为准。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运营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项目标的产权证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办公), (略)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改建认定(详见披露附件)。 8、项目开业时间暂定2025年2月18日(具体以装修进度为准),运营代理合作期限10年。 9、报名意向方无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禁止准入的情况,在历史经营活动中不存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意向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合同执行。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 (略) |
联系人 | 徐云洁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花 (略) 309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项目保底年利润设定*元(具体咨询产交所或者招租方确认为准)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款项支付方式:项目的所有收入、支出在开业后次月进行核算,运营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招租方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数据,在双方核对完上月各项运营报表数据后,运营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结算收入及时汇款至招租方账号,具体以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 | 公寓以及除易燃易爆、有污染、危化品及噪音等外的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后,运营方与招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期限以合同生效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招租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运营方交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款项支付方式:项目的所有收入、支出在开业后次月进行核算,运营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招租方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数据,在双方核对完上月各项运营报表数据后,运营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结算收入及时汇款至招租方账号,具体以合同为准。 4、运营方须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运营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和土地既有结构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运营方承诺独立承担。 5、合同运营期内运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法规经营,若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若由于经营需要,有装修施工需求的,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6、项目保底年利润测算设定为*元(其中首年爬坡期测算设定为*元)。由于经营原因,实际年利润未达标的,须由运营方补足差额部分;若实际年利润达标并超额完成的,运营方可收取超额部分的30%作为奖励(首年爬坡期除外)。 7、运营方的运营服务费按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38%计提。 8、保底年利润从运营期第四年开始递增,递增基数为保底年利润扣除项目装修成本部分(项目装修成本为*/年),递增率按照上一年度全国CPI指数进行调增(不足1%的按1%计算,超过1%且不足2%的则按2%计算,以此类推)。 9、 (略) 开发、道路建设等规划需要,合同即时终止,招租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运营方须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腾退搬迁等工作。招租方仅对当期剩余未使用租赁房屋的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不计息),双方互不担责。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具有公寓、酒店等行业运营经验不少于5年(提供营业执照); 2、2021年9月1日至今在运营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协议、合同类证明材料);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报名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运营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运营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运营委托管理合同模板.docx 附件4:产投道明改建项目认定书.pdf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话 | 057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闲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概况:永康产投科创园原办公大 (略) 花 (略) 339号,大楼共13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380.63㎡,承重100KG/㎡,现为毛坯状态,根据发展规划,决定将大楼整体改建为精品公寓(初定271间)运营。为确保公寓项目的稳步推进,引入优质社会资源,拟面向社会诚招运营代理商。 2、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出租标的现有设施、设备情况: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为准。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运营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项目标的产权证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办公), (略)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改建认定(详见披露附件)。 8、项目开业时间暂定2025年2月18日(具体以装修进度为准),运营代理合作期限10年。 9、报名意向方无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禁止准入的情况,在历史经营活动中不存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意向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合同执行。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 (略) |
联系人 | 徐云洁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联系地址 | (略) 花 (略) 309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项目保底年利润设定*元(具体咨询产交所或者招租方确认为准)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款项支付方式:项目的所有收入、支出在开业后次月进行核算,运营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招租方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数据,在双方核对完上月各项运营报表数据后,运营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结算收入及时汇款至招租方账号,具体以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 | 公寓以及除易燃易爆、有污染、危化品及噪音等外的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后,运营方与招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期限以合同生效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招租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运营方交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款项支付方式:项目的所有收入、支出在开业后次月进行核算,运营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招租方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数据,在双方核对完上月各项运营报表数据后,运营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结算收入及时汇款至招租方账号,具体以合同为准。 4、运营方须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运营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和土地既有结构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运营方承诺独立承担。 5、合同运营期内运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法规经营,若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若由于经营需要,有装修施工需求的,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6、项目保底年利润测算设定为*元(其中首年爬坡期测算设定为*元)。由于经营原因,实际年利润未达标的,须由运营方补足差额部分;若实际年利润达标并超额完成的,运营方可收取超额部分的30%作为奖励(首年爬坡期除外)。 7、运营方的运营服务费按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38%计提。 8、保底年利润从运营期第四年开始递增,递增基数为保底年利润扣除项目装修成本部分(项目装修成本为*/年),递增率按照上一年度全国CPI指数进行调增(不足1%的按1%计算,超过1%且不足2%的则按2%计算,以此类推)。 9、 (略) 开发、道路建设等规划需要,合同即时终止,招租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运营方须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腾退搬迁等工作。招租方仅对当期剩余未使用租赁房屋的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不计息),双方互不担责。 | ||||
租期 | 十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具有公寓、酒店等行业运营经验不少于5年(提供营业执照); 2、2021年9月1日至今在运营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协议、合同类证明材料);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报名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运营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运营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运营委托管理合同模板.docx 附件4:产投道明改建项目认定书.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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