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关于刘季持有的青岛远刚商砼有限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1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关于刘季持有的青岛远刚商砼有限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1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即 (略)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
二、案件基本情况:
权属人:刘季。
拍卖依据:(2024)鲁0215执恢467号。
三、拍卖财产:
拍卖标的:刘季持有的 (略) 的股权(持股比例10%)。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略) 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竞买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略) 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委托方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竞买标的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委托方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委托方及受托方索偿。
(2)因标的物为 (略) 股权,具有特殊性,竞买人是否有条件限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 (略) 和有关政府部门咨询,委托方以及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及 (略) 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及/或 (略) 规定的条件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以及受托方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竞买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竞买成交价款全部缴纳完毕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 (略) 的相关信息为委托方以及受托方通过公共渠道查询得知,不视为关于 (略) 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有意向 (略) 尽职调查,委托方及受托方予以配合,请竞买人自行把控其中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股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委托方及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上述问题产生费用及造成的股权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成交价款全部缴纳完毕之日前,竞买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送股、派息等),与买受人无关。
(7)本公告仅为本次竞买标的的简要说明。竞买人在做出竞买行为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意向竞买人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竞买。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披露的内容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竞买人不得以披露信息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竞买标的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竞买标的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详细信息请自行查看上传评估报告,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拍卖程序:
1、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62.*元,起拍价:5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以及其整倍数)。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
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
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 (略) 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 (略) 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财产权益的转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税费负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
2、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或欠交的税费等有关事项;自行向物业、水电等有关部门了解事关拍卖标的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自行向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问题;
3、竞买无证房产等地上建筑物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有关部门或集体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或出租人等了解有关违法、违章以及租赁等情况;
4、竞买动产的,如涉及机动车、船舶、机器设备等,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该动产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或欠税等;机器设备相关的型号、组件、质量等,务必在竞拍前自行核实查看。
十一、拍卖款缴纳:
1、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 (略) (户名: (略) 即 (略)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 (略) 即墨通济支行;账号:**,行号:*)。
2、拍卖款 (略) 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 (略) 即 (略) 执行局( (略) 即墨区 (略) 8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公示公开:
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 (略) (略) 将生成《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略) 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 (略) 即墨区 (略) (略) 执行局。
咨询电话:0532-*
拍卖咨询电话: (略) (略) *、400-600-1216
京东技术咨询:*
(略) 即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略) 即 (略)
拍 卖 公 告
一、拍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
二、案件基本情况:
权属人:刘季。
拍卖依据:(2024)鲁0215执恢467号。
三、拍卖财产:
拍卖标的:刘季持有的 (略) 的股权(持股比例10%)。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略) 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竞买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略) 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委托方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竞买标的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委托方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委托方及受托方索偿。
(2)因标的物为 (略) 股权,具有特殊性,竞买人是否有条件限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 (略) 和有关政府部门咨询,委托方以及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及 (略) 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及/或 (略) 规定的条件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以及受托方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竞买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竞买成交价款全部缴纳完毕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 (略) 的相关信息为委托方以及受托方通过公共渠道查询得知,不视为关于 (略) 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有意向 (略) 尽职调查,委托方及受托方予以配合,请竞买人自行把控其中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股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委托方及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上述问题产生费用及造成的股权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成交价款全部缴纳完毕之日前,竞买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送股、派息等),与买受人无关。
(7)本公告仅为本次竞买标的的简要说明。竞买人在做出竞买行为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意向竞买人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竞买。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披露的内容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竞买人不得以披露信息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竞买标的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竞买标的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详细信息请自行查看上传评估报告,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拍卖程序:
1、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62.*元,起拍价:5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以及其整倍数)。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
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
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 (略) 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 (略) 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财产权益的转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税费负担: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
2、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或欠交的税费等有关事项;自行向物业、水电等有关部门了解事关拍卖标的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自行向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问题;
3、竞买无证房产等地上建筑物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有关部门或集体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或出租人等了解有关违法、违章以及租赁等情况;
4、竞买动产的,如涉及机动车、船舶、机器设备等,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该动产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或欠税等;机器设备相关的型号、组件、质量等,务必在竞拍前自行核实查看。
十一、拍卖款缴纳:
1、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 (略) (户名: (略) 即 (略)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 (略) 即墨通济支行;账号:**,行号:*)。
2、拍卖款 (略) 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 (略) 即 (略) 执行局( (略) 即墨区 (略) 8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公示公开:
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 (略) (略) 将生成《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略) 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 (略) 即墨区 (略) (略) 执行局。
咨询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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