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2-5
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2-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2-5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 |
面积/数量 | 3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月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0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研发办公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应在取得承租资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承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出租人可立即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办理入住手续。本物业的水费、电费由承租人在合同期自行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按月结算,以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书面缴费通知单为准。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发布的园区相关管理规定,如:二次装修、水电使用、电梯使用等;承租人自有车辆的出入、停放等须服从园区停车场管理相关规定。本物业的供水、供电接驳点位于物业外墙50米范围内,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服务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含电缆敷设、配电箱、水表、阀门等)。 3.承租人在进行租赁物业装修前,必须向出租人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水电施工图纸,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若承租人装修施工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本物业进行改建或加建其他建筑物等施工,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租人在20日内无条件整改恢复物业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人在限期内不完成整改,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需在出租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撤离并交还物业,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租人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完工后,承租人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含消防、环保等)及其经营项目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交出租人备案。出租人声明: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因改变租赁房产用途提出的装修申请,并不表明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实现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后的合同目的,承租人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如果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实施的装修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4.租赁期限内,本体(包括不限于:屋面、外墙、门窗、管线等)维修维保均由承租人负责,禁止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或周边)加建临时性建筑。 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保、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及整改。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城管、工商、税务、卫生、计生及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 6.因租赁期满,或由于承租人原因和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所造成的承租人装修及其他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7.鉴于通产新材料产业园更新改造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但应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方无需因此对承租人作出任何补偿。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在物业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含空调设施)均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在终止租赁合同后完整地无偿移交给出租人处置;出租人也有权要求承租人部分或全部恢复原状,承租人须无条件执行。 8.承租人有以下行为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物业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违建,不按出租人通知按时拆除该违建的;(3)承租人破坏承租物业结构或有其它危害承租物业安全或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4)利用本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5)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此次公告期间如无意向承租人的,则招租公告往后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顺延招租期间有意向承租人的,则本招租公告自动截止。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款。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公开竞价”(一次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无效)方式定最终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与公开竞价,具体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略) 相关法规。 (2)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 (略) 有合法有效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为中外合资的中小型企业。 (3)企业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承诺函); (4)承租人须是从事新材料、材料检测(或认证)、 (略) 等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数据鉴定、 (略) 及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等相关领域的企业。 (5)企业研发产品须是健康、环保的,不能产生废水、废气、废杂等严重污染工业园环境的物质。 以上条件应全部满足。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承租意向申请书、入驻项目申请表(含项目介绍、团队背景介绍、相关专利证明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23时59分59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业务咨询人员1 | 邓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 | 业务咨询人员2 | 陈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2 | * | 联系地址 | (略) 南 (略) 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 | 项目名称 | 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2-5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 |
面积/数量 | 3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月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0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研发办公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应在取得承租资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承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出租人可立即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办理入住手续。本物业的水费、电费由承租人在合同期自行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按月结算,以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书面缴费通知单为准。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发布的园区相关管理规定,如:二次装修、水电使用、电梯使用等;承租人自有车辆的出入、停放等须服从园区停车场管理相关规定。本物业的供水、供电接驳点位于物业外墙50米范围内,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服务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含电缆敷设、配电箱、水表、阀门等)。 3.承租人在进行租赁物业装修前,必须向出租人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水电施工图纸,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若承租人装修施工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本物业进行改建或加建其他建筑物等施工,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租人在20日内无条件整改恢复物业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人在限期内不完成整改,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需在出租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撤离并交还物业,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租人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完工后,承租人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含消防、环保等)及其经营项目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交出租人备案。出租人声明: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因改变租赁房产用途提出的装修申请,并不表明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实现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后的合同目的,承租人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如果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实施的装修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4.租赁期限内,本体(包括不限于:屋面、外墙、门窗、管线等)维修维保均由承租人负责,禁止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或周边)加建临时性建筑。 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保、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及整改。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城管、工商、税务、卫生、计生及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 6.因租赁期满,或由于承租人原因和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所造成的承租人装修及其他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7.鉴于通产新材料产业园更新改造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但应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方无需因此对承租人作出任何补偿。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在物业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含空调设施)均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在终止租赁合同后完整地无偿移交给出租人处置;出租人也有权要求承租人部分或全部恢复原状,承租人须无条件执行。 8.承租人有以下行为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物业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违建,不按出租人通知按时拆除该违建的;(3)承租人破坏承租物业结构或有其它危害承租物业安全或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4)利用本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5)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此次公告期间如无意向承租人的,则招租公告往后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顺延招租期间有意向承租人的,则本招租公告自动截止。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款。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公开竞价”(一次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无效)方式定最终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与公开竞价,具体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略) 相关法规。 (2)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 (略) 有合法有效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为中外合资的中小型企业。 (3)企业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承诺函); (4)承租人须是从事新材料、材料检测(或认证)、 (略) 等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数据鉴定、 (略) 及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等相关领域的企业。 (5)企业研发产品须是健康、环保的,不能产生废水、废气、废杂等严重污染工业园环境的物质。 以上条件应全部满足。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承租意向申请书、入驻项目申请表(含项目介绍、团队背景介绍、相关专利证明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23时59分59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业务咨询人员1 | 邓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 | 业务咨询人员2 | 陈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2 | * | 联系地址 | (略) 南 (略) 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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