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
关于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
江西 (略) 受 (略) (略) 委托,就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并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CG*-1
2、项目名称: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699.*元(以财政评审价为招标价)
5、采购需求
序 号 | 采 购 名 称 | 数 量 | 单 位 | 采 购 预 算(万元) | 技 术参 数 及 要 求 |
1 | 万 安 县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桩 建 设 项 目(一 期 工 程)第 二 次 | 1 | 批 | 1 6 9 9 . 1 0 | 详 见 采 购 文 件 第 七 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完成施工及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不接受电子身份证)。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 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投标人其他资格:
投标人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规范,保障招标人权益,投标人需对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点00分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交开标现场招标人( (略) ),开标现场纸质密封提交(详见采购文件要求)。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略) 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17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③采购公告将同时在中国 (略) 、万安县 (略) 和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5、采购单位: (略) (略)
招标人经办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6-*
招标人地址: (略) 万 (略) 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公司地址: (略) 万 (略) (略) 内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mail:*@*q.com
日期:2024年09月23日
附件1: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附件2: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江西 (略) 受 (略) (略) 委托,就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并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CG*-1
2、项目名称: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1699.*元(以财政评审价为招标价)
5、采购需求
序 号 | 采 购 名 称 | 数 量 | 单 位 | 采 购 预 算(万元) | 技 术参 数 及 要 求 |
1 | 万 安 县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桩 建 设 项 目(一 期 工 程)第 二 次 | 1 | 批 | 1 6 9 9 . 1 0 | 详 见 采 购 文 件 第 七 章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完成施工及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不接受电子身份证)。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 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概不接收零散资料。
2、投标人其他资格:
投标人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为保证采购活动更规范,保障招标人权益,投标人需对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投标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招标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最新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按照最新的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9点00分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面交开标现场招标人( (略) ),开标现场纸质密封提交(详见采购文件要求)。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略) 万安分中心(万安中大道17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③采购公告将同时在中国 (略) 、万安县 (略) 和万安县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5、采购单位: (略) (略)
招标人经办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6-*
招标人地址: (略) 万 (略) 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公司地址: (略) 万 (略) (略) 内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mail:*@*q.com
日期:2024年09月23日
附件1: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附件2: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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