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关于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关 (略) 经济合 (略) 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
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将于2024年10月24日16时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4)新40执恢19号
一、拍卖标的: (略) 经济合 (略) 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号:新(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05.3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朝向:南北;楼高:总层18层 位于17层(南北朝向、有电梯、二梯四户);户型:三室两厅一卫、侧厨、明卫;装修:毛坯;现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查封。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1000元
特别说明:
1、以上拍卖房产包括建筑物及公共配套设施(含二次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以上标的物宗地内开发程度已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4、标的物水、电、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欠缴费用不详,最终以实际交割时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经查该房物业费2021年至2024年(4年)未交,垃圾费4年未交,共计约欠缴7070元。
5、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欠缴费用,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日(2024年11月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银行行号:*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qa-jump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张女士
法院地址: (略) (略) 66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2024年9月2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关 (略) 经济合 (略) 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
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将于2024年10月24日16时至2024年10月25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4)新40执恢19号
一、拍卖标的: (略) 经济合 (略) 540号康宁佳苑11号楼1单元1701房产(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号:新(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05.3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用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朝向:南北;楼高:总层18层 位于17层(南北朝向、有电梯、二梯四户);户型:三室两厅一卫、侧厨、明卫;装修:毛坯;现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查封。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加幅度:1000元
特别说明:
1、以上拍卖房产包括建筑物及公共配套设施(含二次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以上标的物宗地内开发程度已达到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4、标的物水、电、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欠缴费用不详,最终以实际交割时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经查该房物业费2021年至2024年(4年)未交,垃圾费4年未交,共计约欠缴7070元。
5、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如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欠缴费用,最终以实际交割为准,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10日(2024年11月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 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伊犁哈萨 (略)
账 号:**
开 户 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银行行号:*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qa-jump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张女士
法院地址: (略) (略) 661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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