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新桥中路61号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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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新桥中路61号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委托单位: (略) 新桥畜牧兽医站

项目名称

(略) 新桥 (略) 61号(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项目编号

*05

出租方

(略) 新桥畜牧兽医站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农业农村局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15时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0元。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略) 新桥 (略) 61号 (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房产证号

出租面积

70㎡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到期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略) 新桥镇,该镇经济发达,该区域内配有住宅小区,人流密集;该项目位 (略) ,新桥镇主干道,区域内以小商品、小吃餐饮为主。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四、 (略) 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承租人不得将房屋对外转租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

租期(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年租金的四分之一,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10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房屋的原有规划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名称。

四、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租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详见公告底部,请自行下载,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详见公告底部,请自行下载,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五、竞价成功后,需开通数字钱包缴纳第一年的房租。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出租方和承租方自《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 (略) (略) 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若出租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本项目自行终止,相关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若承租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 (略) 络竞价, (略)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荣耀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新桥 (略) 61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褚娇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



委托单位: (略) 新桥畜牧兽医站

项目名称

(略) 新桥 (略) 61号(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项目编号

*05

出租方

(略) 新桥畜牧兽医站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农业农村局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15时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1000元。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略) 新桥 (略) 61号 (兽医站办公楼底层西起3-4间)

房产证号

出租面积

70㎡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到期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略) 新桥镇,该镇经济发达,该区域内配有住宅小区,人流密集;该项目位 (略) ,新桥镇主干道,区域内以小商品、小吃餐饮为主。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略) (略) 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四、 (略) 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承租人不得将房屋对外转租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

租期(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年租金的四分之一,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次日起10个工 (略) 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进行交易签约。

三、合同签订后,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交易中心备案。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合同并备案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房屋的原有规划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元。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 (略) 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在汇款时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名称。

四、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租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要求)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略) 网(http://**)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详见公告底部,请自行下载,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详见公告底部,请自行下载,上传的承诺函内容及条款必须与本附件一致)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注意查看手机信息或自行登*产权交易系统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四、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 (略) 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五、竞价成功后,需开通数字钱包缴纳第一年的房租。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出租方和承租方自《成交通知书》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 (略) (略) 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若出租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本项目自行终止,相关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若承租方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到账,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 (略) 络竞价, (略) (略) 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 (略) 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荣耀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新桥 (略) 61号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褚娇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端口

http://**: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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