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浙C656NT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浙C656NT车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浙C656NT车辆
浙C656NT梅赛德斯-奔驰牌车辆,制造厂名称为 (略) ,车身颜色为黑,最大允许总质量:2370kg,核定载客5人,自动挡,排量:1991ML,145kw,燃油种类:汽油,出厂日期:2020年12月03日。车辆状况为:该车整体车况一般,车身外观良好,该车内饰保养良好。经查询,保险终止日期至2024年12月,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具体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交付说明: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法官,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
车辆停放于滨江区西兴派出所
交付说明: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 (略) 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需符合《 (略)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在外地过户的不受此限,但车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 (略) 登记的小客车,需转移 (略) 的,买受人同样 (略) 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 (略) 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如 (略) 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增量指标申请,方可办理。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分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 (略) 车管所。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执行局*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位于浦沿法庭)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因车管部门原因(如车辆登记状态为盗抢情形,本院无法通过查询提前获知)导致过户不能或暂缓的, (略) 无涉。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 (略) 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浙C656NT车辆
浙C656NT梅赛德斯-奔驰牌车辆,制造厂名称为 (略) ,车身颜色为黑,最大允许总质量:2370kg,核定载客5人,自动挡,排量:1991ML,145kw,燃油种类:汽油,出厂日期:2020年12月03日。车辆状况为:该车整体车况一般,车身外观良好,该车内饰保养良好。经查询,保险终止日期至2024年12月,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具体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交付说明: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法官,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
车辆停放于滨江区西兴派出所
交付说明: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 (略) 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需符合《 (略)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在外地过户的不受此限,但车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 (略) 登记的小客车,需转移 (略) 的,买受人同样 (略) 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 (略) 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如 (略) 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增量指标申请,方可办理。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分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 (略) 车管所。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执行局*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位于浦沿法庭)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因车管部门原因(如车辆登记状态为盗抢情形,本院无法通过查询提前获知)导致过户不能或暂缓的, (略) 无涉。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 (略) 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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