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松自然告字〔2024〕6号
经松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SX2024P05 | SX2024P06 | |
地块名称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 | |
位 置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 |
面 积 | 5023㎡ | 9843㎡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BA0023 |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出让年限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
出让起始价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竞买保证金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 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 |
规划 技术 经济 指标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527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商服面积≤3000平方米。 |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商服面积≤4500平方米。 |
容 积 率 | 1.05≤总容积率≤5.9 | 1.05≤总容积率≤4.5 | |
建筑密度 | ≤40% | ≤40% | |
绿 地 率 | ≥25% | ≥25% | |
建设限高 | 80米以下 | 80米以下 | |
备注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松溪县红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松自然资〔2024〕47号)。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松溪县红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松自然资〔2024〕48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2 (略) (略) 网站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自行下载)。
五、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报名截止时,经资格审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2人的,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6时30分(缴存保证金时请备注收储竞买地块,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略) (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A地块县政府需回购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用于安置,商业地块回购安置1000平方米,人防面积回购1034平方米。其中,优购房面积控制2400平方米以内,优购面积按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回购,其余统一按照人民币每平方米3500元回购;B地块县政府需回购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用于安置,商业地块回购安置2000平方米,人防面积回购1548平方米。其中,优购房面积控制3600平方米以内,优购面积按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回购,其余统一按照人民币每平方米3500元回购。
2.A地块项目建设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由竟得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补助按回购面积*平方米所占比例补助给竟得人,补助标准200/㎡(参照县内外房地产补助标准);B地块项目建设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由竟得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补助按回购面积*平方米所占比例补助给竟得人,补助标准200/㎡(参照县内外房地产补助标准)。所有人防工程建设相应面积平时的使用权归县政府,战时按人防法律法规执行。
3.回购款在该项目在完成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95%,完成安置户不动产办证(开发商首登)支付5%。
4.剩余商业店面竞得人自持10年,在自持期间内允许出租,不得出售。
5.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应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
6.此公告 (略) 场网、 (略) (略) 网、闽北日报及 (略) 络电视同步发布;其他未尽事项 (略) 站及松自然告字(2024)6号拍卖文件;松自然告字(2024)6号拍卖文 (略) (略) 网下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 联系地址: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银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松溪县财政局
银行帐号:**
(缴存保证金时用此账户请注明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
2、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9-*
①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 (略)
银行账号:1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松溪支行
开户单位: (略)
银行账号:**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略) (略)
2024年7月3日
拍卖文件.doc
松自然告字〔2024〕6号
经松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SX2024P05 | SX2024P06 | |
地块名称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 | |
位 置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 松溪县红旗街片区 | |
面 积 | 5023㎡ | 9843㎡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BA0023 |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出让年限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
出让起始价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竞买保证金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
增价幅度 | 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 人民币*元或*元的整倍数 | |
规划 技术 经济 指标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527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商服面积≤3000平方米。 |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其中商服面积≤4500平方米。 |
容 积 率 | 1.05≤总容积率≤5.9 | 1.05≤总容积率≤4.5 | |
建筑密度 | ≤40% | ≤40% | |
绿 地 率 | ≥25% | ≥25% | |
建设限高 | 80米以下 | 80米以下 | |
备注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松溪县红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松自然资〔2024〕47号)。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松溪县红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松自然资〔2024〕48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2 (略) (略) 网站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自行下载)。
五、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22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松溪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报名截止时,经资格审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2人的,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6时30分(缴存保证金时请备注收储竞买地块,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略) (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A地块县政府需回购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用于安置,商业地块回购安置1000平方米,人防面积回购1034平方米。其中,优购房面积控制2400平方米以内,优购面积按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回购,其余统一按照人民币每平方米3500元回购;B地块县政府需回购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用于安置,商业地块回购安置2000平方米,人防面积回购1548平方米。其中,优购房面积控制3600平方米以内,优购面积按人民币3000元/平方米回购,其余统一按照人民币每平方米3500元回购。
2.A地块项目建设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由竟得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补助按回购面积*平方米所占比例补助给竟得人,补助标准200/㎡(参照县内外房地产补助标准);B地块项目建设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由竟得人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及夜景工程补助按回购面积*平方米所占比例补助给竟得人,补助标准200/㎡(参照县内外房地产补助标准)。所有人防工程建设相应面积平时的使用权归县政府,战时按人防法律法规执行。
3.回购款在该项目在完成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95%,完成安置户不动产办证(开发商首登)支付5%。
4.剩余商业店面竞得人自持10年,在自持期间内允许出租,不得出售。
5.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应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
6.此公告 (略) 场网、 (略) (略) 网、闽北日报及 (略) 络电视同步发布;其他未尽事项 (略) 站及松自然告字(2024)6号拍卖文件;松自然告字(2024)6号拍卖文 (略) (略) 网下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 联系地址: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银行: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松溪县财政局
银行帐号:**
(缴存保证金时用此账户请注明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
2、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9-*
①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 (略)
银行账号:1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松溪支行
开户单位: (略)
银行账号:**
松溪县自然资源局
(略) (略)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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