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闽B77860丰田牌小型轿车凯美瑞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闽B77860丰田牌小型轿车凯美瑞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荔 (略)
拍 卖 公 告(二拍)
(略) 荔 (略) 将于 2024年10月3日10时至2024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 (略) 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荔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闽B*丰田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初始登记日期为2009年1月4日,行车里程约*km,保险终止日期2024年6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车系凯美瑞,车辆型号:2.4 手自一体 240G 豪华版,车辆识别代号为LVGBE40K88G*,发动机号:C*,是否营运:非营运,车辆颜色:灰。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元,增价幅度:300元。
保证金:1855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自行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拍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能够通知到的当事人、前述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26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荔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
八、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荔 (略) 执行局(地址:荔城区镇海街 (略) 11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罚、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
业务咨询电话:0594-*,承办人:王法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5:00-17:30
(略) 荔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略) 荔 (略)
拍 卖 公 告(二拍)
(略) 荔 (略) 将于 2024年10月3日10时至2024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 (略) 荔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荔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闽B*丰田牌小型轿车(不含车牌)。初始登记日期为2009年1月4日,行车里程约*km,保险终止日期2024年6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车系凯美瑞,车辆型号:2.4 手自一体 240G 豪华版,车辆识别代号为LVGBE40K88G*,发动机号:C*,是否营运:非营运,车辆颜色:灰。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元,增价幅度:300元。
保证金:1855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自行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拍 (略) 络司法 (略) 已通知能够通知到的当事人、前述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26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0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荔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
八、买受人应在2024年10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荔 (略) 执行局(地址:荔城区镇海街 (略) 11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罚、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
业务咨询电话:0594-*,承办人:王法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 15:00-17:30
(略) 荔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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