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置换及协议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DDM*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万安县城北鲜花大道旁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 | 出让价: | 707.*元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 | 0.* | |||||
受让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备注: | (略) 规划调整,需对万安城北加油站进行搬迁,置换至新地块重建加油站。新加油站供地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民政府与 (略)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万安县城北加油站搬迁的函》、《中国石化吉安万安城北加油站搬迁置换协议书》等规定,新加油站供地方式以置换+协议出让土地方式供地(即对老加油站宗地面积1396.4平方米土地实行等价置换,互不补交地价;对新增1684.29平方米土地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置换地及协议出让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出让用途为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土地出让年限40年。 |
? 二、公示期:2024年09月24日 至2024年09月2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联系单位: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万安 (略)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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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置换及协议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DDM*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万安县城北鲜花大道旁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 | 出让价: | 707.*元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 | 0.* | |||||
受让单位: | 中国 (略) (略) | |||||
备注: | (略) 规划调整,需对万安城北加油站进行搬迁,置换至新地块重建加油站。新加油站供地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民政府与 (略)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万安县城北加油站搬迁的函》、《中国石化吉安万安城北加油站搬迁置换协议书》等规定,新加油站供地方式以置换+协议出让土地方式供地(即对老加油站宗地面积1396.4平方米土地实行等价置换,互不补交地价;对新增1684.29平方米土地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置换地及协议出让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出让用途为公用 (略) 点用地(加油站),土地出让年限40年。 |
? 二、公示期:2024年09月24日 至2024年09月2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联系单位: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万安 (略)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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