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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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

项目编号

SZCQ*

委托方

(略) (略)

展示及报名拍租时间地点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公告日至2024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7:30 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12 上午 10 时 00 分。

3、拍租地点: (略) (略) http://**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承租人开始自由竞价,2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承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

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5、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保留价由委托方拍租前提供),方可成交。竞拍成功后。

6、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承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承租人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过程中以保留价为起拍价,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拍租标的

数量

标的位置

经营权限

(年)

起拍价

(万元/三年)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

203座公交候车亭、共计606块广告牌、1212面广告位( (略) 线指示牌)

标的实际所在地

3

158.56

0.1

20

整体

拍卖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竞租保证金的缴纳的要求

竞租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建设银行(工程产权项目使用)

子账号:*3711;

1、意向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具有发布广告资质的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注册户名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4、如因意向承租人账号填写错误,竞价保证金缴纳数额不足以及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采用支付宝、微信、现金缴纳、他方代为缴纳等原因而造成意向承租人未能报名成功的, (略) 、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首年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退回原帐户。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1、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买受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就拍卖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凡参与的意向买受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确认了解转让标的范围、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应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健康,服从广告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及委托方管理。

3、承租人禁止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及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及当地政府部门严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4、承租人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须配备广告审查员,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确保广告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报委托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予以发布。

5、承租人发布的广告内容须布局合理、文字规范、内容健 (略) 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不被违法分子利用广告位发布非法广告或含违法、不良信息的广告,确保广告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承租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广告发布相关审批手续,配备广告审查员,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并将广告发布方案报委托方审批,经审批合格得到发布许可后方可进行发布。

7、若承租人在未得到委托方认可而私自发布广告内容的,委托方有权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私自发布广告内容含上述不得发布内容的或造成委托方受到不良舆论等负面影响的,委托方有权按照3000元/次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人需在1个日历天内整改完毕,整改不及时的,委托方有权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8、涉及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协调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办理。承租人在制作安装公交候车亭广告时,应遵守委 (略) 政和交通部门的管理规定,以避免影响委托方的营运。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在合同期内因承租人原因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债务、债权关系等,均由承租人独自承担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9、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公益广告的比例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制作发布,具体广告发布数量、方式、位置由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公益广告发布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安装、维护、更换等费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积极配合,高效、及时保障公益广告的上刊。因文明创建、政府活动、检查或政府统一要求的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公益广告覆盖率的,公益广告的制作优先由承租人承揽,制 (略) 场后期价格,并经政府部门审计后予以支付,更新的时间和画面必须递交委托方保存。若广告版面空置时间超过五日的,须以公益性广告内容填充,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承租人未按期限完成的,视为严重违约。

10、承租人须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方报修的公交候车亭广告老化、破损等,承租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24小时内安排修复或更换,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在合同期内, (略) 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致使承租人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减少,但减少未超过半数的,委托方在书面通知承租人,按合同单价进行计取,并将多收取合同金额退还后,承租人需继续履行合同。

12、承租人应规范制作、张贴广告,不得损坏合同内的公交候车亭,承租人须保证公交候车亭干净、整洁、美观,并对公交候车亭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细则如下:

(1)广告位:发现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破损,以及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形脱色、肮脏等情况,承租人应在发现后24小时之内恢复原貌。

(2)卫生保洁:单座公交候车亭每周不低于两次保洁,公交候车亭被涂鸦位置需深度保洁。

(3)公交候车亭损坏维修:

①顶棚、立柱、中枢损坏5日内完成维修;

②公交候车亭漆面损毁3日内完成漆面修复;

③大、小灯箱钢化玻璃老化、破损2日内完成更换;

(3)站台硬化的维修: (略) 沿石缺损3日内完成维修;

(4)公交候车亭安全隐患排除:每月定期对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公交候车亭进行安全检查,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进行合 (略) 所有公交候车亭安全检查;

(5) (略) 建设需要:政府要求个别公交候车亭挪移或调整的,应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6)承租人须将日常维护时间和画面的照片上交至委托方,并做好记录。

(7)以上日常维护委托方经三次崔告修复,承租人仍未修复,委托方可直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须按维修费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由公交候车亭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13、承租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形式、数量和技术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整改,如承租人不按期整改,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委托方公交候车亭被相关单位处罚或行政处理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15、合同期过程中,承租人不得转包广告经营权。

16、委托方监督承租人按照约定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发布户外广告。

17、因交通事故及第三方原因导致广告设施损坏时,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时,承租人负责协助委托方走报警流程,原则上由肇事方负责维修,如找不到肇事方,由委托方负责维修(?谁负责维修,因为不是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如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是否为不合理条款?)。

18、合同期内,所设置的广告设施安全事宜由承租人全权负责,除公交候车亭设施本身质量问题或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外,因维修或承租人设置广告设施施工或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等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1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政府对公交候车亭广告业务、内容有相关规定或新的要求,均不予调整合同金额。

20、若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 (略) 人民政府新的相关规定或要求、非承租人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立即解除,承租人无条件让出,委托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按剩余期限比例退还。

21、双方一致 (略) 地址作为双方信函送达地址。

22、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截止日期。

23、所有公交候车亭为现状交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合同签订即视为现状移交,承租人对此表示认可,后期不再另行办理验收、移交等手续。

24、在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承租人须立即将公交候车亭相关的管理权和广告经营权等权利无偿、完整地移交给委托方,逾期视为放弃全部任何权利,委托方无偿收回,并将公交候车亭广告设置载体现场恢复原状,若逾期不恢复,视为承租人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25、在合同期内,委托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同时出让第三方经营本合同范围内的广告业务,均视作违约(因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 (略) 人民政府新的相关规定或要求、非承租人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

26、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任意一项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租人应缴清应缴广告租赁款;承租人已经缴纳的承包费用不予退还;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追诉的权力。在委托方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不再具有委托方广告代理经营资格和权利。委托方有权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业务自行经营或交由第三方代理经营。

(1)承租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要求。

(2)承租人违反上述第15条款之规定,擅自将广告经营权转包给他人承包、合作经营,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形式。

(3)承租人逾期支付承包费,在委托方书面催告后,超过15日仍不付清费用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同时缴纳*元作为佣金)。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本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佣金转账凭证。

成交租金、佣金支付方式

拍租成交后尾款;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宿州南区支行

账号:*

佣金汇入:

户名:安 (略)

开户行:*2677

账号: 徽商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所有款项交清后承租人于10个工作日内到标的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携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签定经营权租赁合同前交付,第二年租期在第一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交付给委托方,第三年租期在第二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交付(首期租金起始日在合同生效时),依此类推。逾期每天按应缴年租金0.5‰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逾期达20天,合同自动失效。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年成交总额的10%)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前支付给委托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人责任后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经营权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项目注册报名及竞价程序

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1.凡有意竞租者,请于报名截止 (略) 高 (略) 566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0557-*)办理CA证书或线上办理(安徽 (略) 上服务厅http://www.share-sun.com/anhui/index.html或安徽CA (略) 上服务厅 http://**)并登录系统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提示:线上办理需充分考虑时效问题。

2.报名是需上传营业执照、保证金缴纳凭证。

十一

特别提醒

1、信息 (略) 公共 (略) 站。

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按产权人规定时间内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成交佣金)或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采购/交易)文件规定情形的视为违约,委托人依法出具相关手续将保证金转入承租人账户,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人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

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承 (略) 发布公告,届时以变更(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安徽 (略) 联系电话:*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57-*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

项目编号

SZCQ*

委托方

(略) (略)

展示及报名拍租时间地点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公告日至2024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7:30 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12 上午 10 时 00 分。

3、拍租地点: (略) (略) http://**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承租人开始自由竞价,2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承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

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5、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保留价由委托方拍租前提供),方可成交。竞拍成功后。

6、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承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承租人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过程中以保留价为起拍价,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拍租标的

数量

标的位置

经营权限

(年)

起拍价

(万元/三年)

增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

203座公交候车亭、共计606块广告牌、1212面广告位( (略) 线指示牌)

标的实际所在地

3

158.56

0.1

20

整体

拍卖

(略) 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权拍租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竞租保证金的缴纳的要求

竞租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建设银行(工程产权项目使用)

子账号:*3711;

1、意向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具有发布广告资质的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注册户名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4、如因意向承租人账号填写错误,竞价保证金缴纳数额不足以及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采用支付宝、微信、现金缴纳、他方代为缴纳等原因而造成意向承租人未能报名成功的, (略) 、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首年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后,退回原帐户。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1、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买受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拍卖标的,就拍卖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凡参与的意向买受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确认了解转让标的范围、现状并认可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应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健康,服从广告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及委托方管理。

3、承租人禁止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及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及当地政府部门严令禁止发布的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4、承租人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须配备广告审查员,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确保广告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报委托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予以发布。

5、承租人发布的广告内容须布局合理、文字规范、内容健 (略) 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不被违法分子利用广告位发布非法广告或含违法、不良信息的广告,确保广告发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承租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广告发布相关审批手续,配备广告审查员,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职责,并将广告发布方案报委托方审批,经审批合格得到发布许可后方可进行发布。

7、若承租人在未得到委托方认可而私自发布广告内容的,委托方有权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私自发布广告内容含上述不得发布内容的或造成委托方受到不良舆论等负面影响的,委托方有权按照3000元/次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人需在1个日历天内整改完毕,整改不及时的,委托方有权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8、涉及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协调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办理。承租人在制作安装公交候车亭广告时,应遵守委 (略) 政和交通部门的管理规定,以避免影响委托方的营运。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在合同期内因承租人原因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债务、债权关系等,均由承租人独自承担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9、承租人须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公益广告的比例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制作发布,具体广告发布数量、方式、位置由委托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公益广告发布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安装、维护、更换等费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积极配合,高效、及时保障公益广告的上刊。因文明创建、政府活动、检查或政府统一要求的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公益广告覆盖率的,公益广告的制作优先由承租人承揽,制 (略) 场后期价格,并经政府部门审计后予以支付,更新的时间和画面必须递交委托方保存。若广告版面空置时间超过五日的,须以公益性广告内容填充,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承租人未按期限完成的,视为严重违约。

10、承租人须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方报修的公交候车亭广告老化、破损等,承租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24小时内安排修复或更换,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在合同期内, (略) 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致使承租人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减少,但减少未超过半数的,委托方在书面通知承租人,按合同单价进行计取,并将多收取合同金额退还后,承租人需继续履行合同。

12、承租人应规范制作、张贴广告,不得损坏合同内的公交候车亭,承租人须保证公交候车亭干净、整洁、美观,并对公交候车亭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细则如下:

(1)广告位:发现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破损,以及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形脱色、肮脏等情况,承租人应在发现后24小时之内恢复原貌。

(2)卫生保洁:单座公交候车亭每周不低于两次保洁,公交候车亭被涂鸦位置需深度保洁。

(3)公交候车亭损坏维修:

①顶棚、立柱、中枢损坏5日内完成维修;

②公交候车亭漆面损毁3日内完成漆面修复;

③大、小灯箱钢化玻璃老化、破损2日内完成更换;

(3)站台硬化的维修: (略) 沿石缺损3日内完成维修;

(4)公交候车亭安全隐患排除:每月定期对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公交候车亭进行安全检查,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进行合 (略) 所有公交候车亭安全检查;

(5) (略) 建设需要:政府要求个别公交候车亭挪移或调整的,应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6)承租人须将日常维护时间和画面的照片上交至委托方,并做好记录。

(7)以上日常维护委托方经三次崔告修复,承租人仍未修复,委托方可直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须按维修费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由公交候车亭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

13、承租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形式、数量和技术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整改,如承租人不按期整改,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委托方公交候车亭被相关单位处罚或行政处理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15、合同期过程中,承租人不得转包广告经营权。

16、委托方监督承租人按照约定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发布户外广告。

17、因交通事故及第三方原因导致广告设施损坏时,无法正常使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时,承租人负责协助委托方走报警流程,原则上由肇事方负责维修,如找不到肇事方,由委托方负责维修(?谁负责维修,因为不是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如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是否为不合理条款?)。

18、合同期内,所设置的广告设施安全事宜由承租人全权负责,除公交候车亭设施本身质量问题或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外,因维修或承租人设置广告设施施工或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等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1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政府对公交候车亭广告业务、内容有相关规定或新的要求,均不予调整合同金额。

20、若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 (略) 人民政府新的相关规定或要求、非承租人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立即解除,承租人无条件让出,委托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按剩余期限比例退还。

21、双方一致 (略) 地址作为双方信函送达地址。

22、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截止日期。

23、所有公交候车亭为现状交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合同签订即视为现状移交,承租人对此表示认可,后期不再另行办理验收、移交等手续。

24、在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承租人须立即将公交候车亭相关的管理权和广告经营权等权利无偿、完整地移交给委托方,逾期视为放弃全部任何权利,委托方无偿收回,并将公交候车亭广告设置载体现场恢复原状,若逾期不恢复,视为承租人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25、在合同期内,委托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同时出让第三方经营本合同范围内的广告业务,均视作违约(因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 (略) 人民政府新的相关规定或要求、非承租人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

26、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任意一项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并没收承租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租人应缴清应缴广告租赁款;承租人已经缴纳的承包费用不予退还;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追诉的权力。在委托方解除合同后,承租人不再具有委托方广告代理经营资格和权利。委托方有权将公交候车亭广告业务自行经营或交由第三方代理经营。

(1)承租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要求。

(2)承租人违反上述第15条款之规定,擅自将广告经营权转包给他人承包、合作经营,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形式。

(3)承租人逾期支付承包费,在委托方书面催告后,超过15日仍不付清费用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略) 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同时缴纳*元作为佣金)。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本公司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佣金转账凭证。

成交租金、佣金支付方式

拍租成交后尾款;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宿州南区支行

账号:*

佣金汇入:

户名:安 (略)

开户行:*2677

账号: 徽商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所有款项交清后承租人于10个工作日内到标的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携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签定经营权租赁合同前交付,第二年租期在第一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交付给委托方,第三年租期在第二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交付(首期租金起始日在合同生效时),依此类推。逾期每天按应缴年租金0.5‰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逾期达20天,合同自动失效。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年成交总额的10%)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前支付给委托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人责任后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经营权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 (略) 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项目注册报名及竞价程序

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1.凡有意竞租者,请于报名截止 (略) 高 (略) 566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0557-*)办理CA证书或线上办理(安徽 (略) 上服务厅http://www.share-sun.com/anhui/index.html或安徽CA (略) 上服务厅 http://**)并登录系统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提示:线上办理需充分考虑时效问题。

2.报名是需上传营业执照、保证金缴纳凭证。

十一

特别提醒

1、信息 (略) 公共 (略) 站。

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按产权人规定时间内签订《经营权租赁合同》。

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成交佣金)或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采购/交易)文件规定情形的视为违约,委托人依法出具相关手续将保证金转入承租人账户,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人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

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承 (略) 发布公告,届时以变更(答疑变更)公告为准。

安徽 (略) 联系电话:*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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