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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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标的名称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项目编码 DSCQ*EB* 出租底价 29.7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5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3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办公用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约于2014年建成,总建筑层数为15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1层,4-14层为四川省有色集团单独产权所有,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工业性科研用房,产权总面积*㎡。本次拟出租资产共4461.81㎡:第4层681.16㎡、第7层624.54㎡、第8层657.95㎡、第9层624.54㎡、第11层624.54㎡、第13层624.54㎡、第14层624.54㎡,以上资产均为闲置状态

地下停车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负一楼,共10个车位均为四川省有色集团自用并单独所有,目前处于空置状态。车位属配套资产,同大楼一并出租,按照楼层分配10个车位。

大楼周围办公地产集中,区域内有西城国际、西部国际珠宝中心、金科智地、向荣中心、IP科技中心等不同档次写字楼。毗邻金牛国宾, (略) 、 (略) 、IT大道、金牛大道。交通便捷,临近地铁2号线,途径多 (略) ,周边有幼儿园、小学、中学、超市、银行、 (略)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

二、本次出租标的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

三、出租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看房时间(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配套一个车位号179( (略) 不动产权第*号),配套车位首年租金0.*元,为固定租金,竞价不溢价,溢价计入地上房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金牛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金 (略) 46号
注册资本(万元) 2,88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海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67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2024年第十八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9-14
批准文号 川有色科技[2024] 69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9.77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方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金额的1个月租金总额。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自营期间产生费用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行政罚款、损害赔偿等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于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10日内补足。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待租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以下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出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搬离。

2.承租期满后,承租方无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气费,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交接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零11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本次拟出租资产只接受一个承租方分楼层摘牌,即意向承租方需要报名本项目所有子资产,才能参与后续交易。后续以所有子资产总价为竞价起始价。成交后按照本公告附件《出租明细表》中“挂牌金额占总金额的系数”进行各子资产成交金额计算。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四)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
1.不得影响本大楼内其他单位的正常办公。须严格遵守大楼办公管理要求,维护大楼正常办公秩序。
2.不得超出《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及范围。
3.须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及房屋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场装修。
4.不得进行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装修,不得安装及使用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且装修必须符合出租方和消防、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资产转租、分租于第三方。
6.不得有违规经营、将租赁资产用于抵押等损害出租方利益的行为。
7.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用途:符合产权登记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二)出租期限:9年零11个月(出租期限的起始日为出租资产实际交付日当日)

(三)装修期(免租期):出租期限9年零11个月,免租期6个月含在出租期限内,装修期免收全部或部分租金,免租金额根据首年月租金计算,不随租金递增而递增。在租期的第二个自然年第二季度、第三个自然年第二季度分别执行3个月免租期,所免租金在承租方当期应支付的租金中直接抵扣,如有租金递增,则租金递增部分不免除。负一楼地下车位不给予免租期。

(四)租金递增率:每2年度递增一次,递增率5%(即:前2年度租金不变,第三年度租金在第二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度租金在第四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

(五)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采取先交纳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等价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3个月租金(该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六)承租方以后应支付的每期租金最迟应在上一周期结束前15日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

(七)出租资产的交验与返还: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在支付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进行出租资产交验,双方交验书面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验成功,确认交验当日为出租资产实际交付日。

2.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标的续租事宜;须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标的退租返还事宜。

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解除后,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电器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交还承租租赁资产时,应当保持租赁资产及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的完好状态,否则应予以恢复,并不得留存其他物品或影响租赁资产正常使用,承租方自愿放弃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装修费用补偿或赔偿之相关权利。承租方违反该项义务的,出租方可自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资产时,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资产范围内进行清场,租赁资产范围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租赁资产范围内的任何财物,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且承租方仍应清偿所欠出租方的所有费用,同时承担出租方因此产生的清场费用。

(八)本次出租标的带办公家具、家电,其中9及以上层均为精装并配备中央空调系统,本次出租大楼的家具、家电已列入出租方固定资产中,承租方需在合同期满后将所有固定资产移交出租方。

(九)房屋保养和物业管理

1.承租方自合同签订之 (略) 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目前物业管理费为6元/月/平方米,后期费用调整时须按照大楼物业收费统一标准缴纳;同时承租方依据本楼盘《物业管理公约》等规定标准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

2.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服务的费用:公共区域的照明、园艺、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装修期间的施工配合与协调等,具体物业管理内容遵从 (略) 相关约定为准。

(十)出租资产面积说明

本次出租以资产现状出租,出租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最终以实际交付使用的房产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

(十一)实地踏勘说明

承租方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全面了解本次拟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拟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承租方在西交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相关费用说明

本次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略) 公告约定事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3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车位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固定资产清单-盛大国际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出租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组织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婷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然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标的名称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7层701、702及-1层179号车位
项目编码 DSCQ*EB* 出租底价 29.7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5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3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办公用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约于2014年建成,总建筑层数为15层,其中地上14层,地下1层,4-14层为四川省有色集团单独产权所有,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工业性科研用房,产权总面积*㎡。本次拟出租资产共4461.81㎡:第4层681.16㎡、第7层624.54㎡、第8层657.95㎡、第9层624.54㎡、第11层624.54㎡、第13层624.54㎡、第14层624.54㎡,以上资产均为闲置状态

地下停车 (略) (略) 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负一楼,共10个车位均为四川省有色集团自用并单独所有,目前处于空置状态。车位属配套资产,同大楼一并出租,按照楼层分配10个车位。

大楼周围办公地产集中,区域内有西城国际、西部国际珠宝中心、金科智地、向荣中心、IP科技中心等不同档次写字楼。毗邻金牛国宾, (略) 、 (略) 、IT大道、金牛大道。交通便捷,临近地铁2号线,途径多 (略) ,周边有幼儿园、小学、中学、超市、银行、 (略)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

二、本次出租标的无担保抵押、无查封等。

三、出租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看房时间(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资产包资产数量
——
标的简介
配套一个车位号179( (略) 不动产权第*号),配套车位首年租金0.*元,为固定租金,竞价不溢价,溢价计入地上房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标的资产数量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2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金牛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金 (略) 46号
注册资本(万元) 2,88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海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67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四川省有色 (略) 2024年第十八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9-14
批准文号 川有色科技[2024] 69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9.77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方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金额的1个月租金总额。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费等自营期间产生费用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及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行政罚款、损害赔偿等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于履约保证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次日起10日内补足。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待租期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以下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出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搬离。

2.承租期满后,承租方无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气费,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交接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零11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本次拟出租资产只接受一个承租方分楼层摘牌,即意向承租方需要报名本项目所有子资产,才能参与后续交易。后续以所有子资产总价为竞价起始价。成交后按照本公告附件《出租明细表》中“挂牌金额占总金额的系数”进行各子资产成交金额计算。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四)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的有关规定:
1.不得影响本大楼内其他单位的正常办公。须严格遵守大楼办公管理要求,维护大楼正常办公秩序。
2.不得超出《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及范围。
3.须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及房屋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才能进场装修。
4.不得进行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装修,不得安装及使用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且装修必须符合出租方和消防、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资产转租、分租于第三方。
6.不得有违规经营、将租赁资产用于抵押等损害出租方利益的行为。
7.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一)用途:符合产权登记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噪音较大行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二)出租期限:9年零11个月(出租期限的起始日为出租资产实际交付日当日)

(三)装修期(免租期):出租期限9年零11个月,免租期6个月含在出租期限内,装修期免收全部或部分租金,免租金额根据首年月租金计算,不随租金递增而递增。在租期的第二个自然年第二季度、第三个自然年第二季度分别执行3个月免租期,所免租金在承租方当期应支付的租金中直接抵扣,如有租金递增,则租金递增部分不免除。负一楼地下车位不给予免租期。

(四)租金递增率:每2年度递增一次,递增率5%(即:前2年度租金不变,第三年度租金在第二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度租金在第四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

(五)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采取先交纳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等价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3个月租金(该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六)承租方以后应支付的每期租金最迟应在上一周期结束前15日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

(七)出租资产的交验与返还: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在支付完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进行出租资产交验,双方交验书面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验成功,确认交验当日为出租资产实际交付日。

2.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标的续租事宜;须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标的退租返还事宜。

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解除后,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电器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交还承租租赁资产时,应当保持租赁资产及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的完好状态,否则应予以恢复,并不得留存其他物品或影响租赁资产正常使用,承租方自愿放弃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装修费用补偿或赔偿之相关权利。承租方违反该项义务的,出租方可自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资产时,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资产范围内进行清场,租赁资产范围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租赁资产范围内的任何财物,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且承租方仍应清偿所欠出租方的所有费用,同时承担出租方因此产生的清场费用。

(八)本次出租标的带办公家具、家电,其中9及以上层均为精装并配备中央空调系统,本次出租大楼的家具、家电已列入出租方固定资产中,承租方需在合同期满后将所有固定资产移交出租方。

(九)房屋保养和物业管理

1.承租方自合同签订之 (略) 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目前物业管理费为6元/月/平方米,后期费用调整时须按照大楼物业收费统一标准缴纳;同时承租方依据本楼盘《物业管理公约》等规定标准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

2.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服务的费用:公共区域的照明、园艺、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装修期间的施工配合与协调等,具体物业管理内容遵从 (略) 相关约定为准。

(十)出租资产面积说明

本次出租以资产现状出租,出租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最终以实际交付使用的房产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

(十一)实地踏勘说明

承租方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全面了解本次拟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拟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承租方在西交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相关费用说明

本次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略) 公告约定事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3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车位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固定资产清单-盛大国际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出租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不动产权证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按照公告约定组织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婷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然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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