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鑫隆建材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大邑公资竞告〔2024〕18号
成都大邑鑫隆建材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大邑公资竞告〔2024〕18号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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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9月25日15:00至2024年10月10日15: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1.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元。标的移交全部完成后,买受人不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且相关款项和费用已结清入账后,转让方无息全额退还买受人履约保证金。 2.货款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指定账户足额支付货款,货款不得代缴。 若买受人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业主方有权取消买受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转让方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缴款账户如下: 收款户名:成都 (略)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大邑邑城支行 账 号: 1000 0500 0590 3590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价结束,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缴清履约保证金及预付货款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将砂石提取完毕,并做好地块平整、 (略) 覆盖及清场等工作,若买受人未做好地块平整、 (略) 覆盖及清场等工作,转让方有权自行安排机具和人员处理,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提取砂石时,买受人自行组织装运机具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买受人提取砂石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测绘报告书中的高程进行开挖,开挖完成后业主组织测绘单位对开挖后的高程进行复测,若出现超范围、超深度、超规模开挖,业主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同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业主所有。 4.买受人超范围、超规模、超深度进行开挖,业主有权汇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买受人依法做出处罚,若因此导致业主受到任何处罚的,业主有权向买受人进行追偿。 5.买受人自行承担提取砂石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 (略) 维护(包括不限于冲洗、维修)、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协调周边村民、企业等。 6.买受人在砂石装车、运输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买受人提取砂石过程中的一切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处置方案、合同模版、砂石方量测量技术报告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魏先生 (略) 监督人:刘女士(略)。 3. (略)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略)、(略);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略) | |||||||||||||||
公告附件 | 合同样本.pdf 处置方案.pdf 9.25资产资 (略) 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 (略) 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砂石方量测量技术报告.pdf |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成都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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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9月25日15:00至2024年10月10日15: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1.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元。标的移交全部完成后,买受人不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且相关款项和费用已结清入账后,转让方无息全额退还买受人履约保证金。 2.货款支付 买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指定账户足额支付货款,货款不得代缴。 若买受人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业主方有权取消买受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转让方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缴款账户如下: 收款户名:成都 (略)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大邑邑城支行 账 号: 1000 0500 0590 3590 | ||||||||||||||
标的物交付 | 1.竞价结束,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缴清履约保证金及预付货款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将砂石提取完毕,并做好地块平整、 (略) 覆盖及清场等工作,若买受人未做好地块平整、 (略) 覆盖及清场等工作,转让方有权自行安排机具和人员处理,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提取砂石时,买受人自行组织装运机具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买受人提取砂石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测绘报告书中的高程进行开挖,开挖完成后业主组织测绘单位对开挖后的高程进行复测,若出现超范围、超深度、超规模开挖,业主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状,同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业主所有。 4.买受人超范围、超规模、超深度进行开挖,业主有权汇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买受人依法做出处罚,若因此导致业主受到任何处罚的,业主有权向买受人进行追偿。 5.买受人自行承担提取砂石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 (略) 维护(包括不限于冲洗、维修)、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协调周边村民、企业等。 6.买受人在砂石装车、运输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买受人提取砂石过程中的一切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处置方案、合同模版、砂石方量测量技术报告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魏先生 (略) 监督人:刘女士(略)。 3. (略)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略)、(略);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略) | |||||||||||||||
公告附件 | 合同样本.pdf 处置方案.pdf 9.25资产资 (略) 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 (略) 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 资产资源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砂石方量测量技术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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