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地上车库
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地上车库
转让底价: 7.*元 | |
项目编号:SWZC*H03 | 保证金: 2.*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6至2024-10-1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03 | 监测编号 | GR2024* |
标的名称 | 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地上车库 | 转让底价 | 7.*元 |
挂牌日期 | 2024-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正盛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7.488 | 备案单位 | 烟台黄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车库,建筑面积18.72平方米,为地上1层,内部无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车 (略) 开发区海韵花园小区,钢混结构, 建筑面积共313.82 平方米。其中6号楼2单元东、39号楼1单元东、39号楼1单元西墙体有裂缝,46号楼1单元东门严重损坏。 2、租赁情况:41号楼3单元西车库已出租,租金为2400元/年,租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等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3、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海韵花园小区地上车库建设单位为烟台开发区国有 (略) ,并已办理初始登记证明。2019年8月21日烟台开发区国有 (略) 更名为 (略) (略) 。 5、本项目车库的出售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本项目车库对海韵花园小区业主(证明材料为房产证或者拆迁协议或者购房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其他重要事项详见烟正盛资评字[2024] 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烟台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意向受 (略) 区开发区海韵花园小区业主的(证明材料为房产证或者拆迁协议或者购房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 (略) 277号内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潘光霖 | 注册资本 | 30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车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转让底价: 7.*元 | |
项目编号:SWZC*H03 | 保证金: 2.*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6至2024-10-1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03 | 监测编号 | GR2024* |
标的名称 | 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台开发区海韵花园地上车库 | 转让底价 | 7.*元 |
挂牌日期 | 2024-09-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烟台正盛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评估结果(万元) | 7.488 | 备案单位 | 烟台黄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海韵花园37号楼1单元东车库,建筑面积18.72平方米,为地上1层,内部无装修,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26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车 (略) 开发区海韵花园小区,钢混结构, 建筑面积共313.82 平方米。其中6号楼2单元东、39号楼1单元东、39号楼1单元西墙体有裂缝,46号楼1单元东门严重损坏。 2、租赁情况:41号楼3单元西车库已出租,租金为2400元/年,租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等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3、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海韵花园小区地上车库建设单位为烟台开发区国有 (略) ,并已办理初始登记证明。2019年8月21日烟台开发区国有 (略) 更名为 (略) (略) 。 5、本项目车库的出售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本项目车库对海韵花园小区业主(证明材料为房产证或者拆迁协议或者购房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其他重要事项详见烟正盛资评字[2024] 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烟台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意向受 (略) 区开发区海韵花园小区业主的(证明材料为房产证或者拆迁协议或者购房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 (略) 277号内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潘光霖 | 注册资本 | 30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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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车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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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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