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华科路255弄36号地下1层车位3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华科路255弄36号地下1层车位3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浦东 (略) 将于2024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青浦区青 (略) 255弄36号地下1层车位38,建筑面积:36.1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青#;房屋类型:其他;房屋用途:特种用途;竣工日期:2006年;核准日期:2006-11-27。
土地宗地号:青浦区工业园区15街坊2/1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丘)面积:#.26平方米;使用期限:2002-12-26至2072-12-2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2、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房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的业主,且一套房产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相关限购政策,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该小区车位的资格。
3、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相应车位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标的车位目前权利人为“上海新 (略) ”,未过户至被执行人名下,成交后须办理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买受人联系相关征收单位,调取相关材料,敬请竞买人留意。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账号:#2169、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开户名: (略) 浦东 (略) 执行款专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29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无法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谢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静 (略) 327号1号楼1201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浦东 (略)
2024年9月25日
拍卖公告
(略) 浦东 (略) 将于2024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青浦区青 (略) 255弄36号地下1层车位38,建筑面积:36.13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青#;房屋类型:其他;房屋用途:特种用途;竣工日期:2006年;核准日期:2006-11-27。
土地宗地号:青浦区工业园区15街坊2/12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丘)面积:#.26平方米;使用期限:2002-12-26至2072-12-25止;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2、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房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的业主,且一套房产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相关限购政策,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该小区车位的资格。
3、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相应车位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标的车位目前权利人为“上海新 (略) ”,未过户至被执行人名下,成交后须办理二次过户,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买受人联系相关征收单位,调取相关材料,敬请竞买人留意。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账号:#2169、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开户名: (略) 浦东 (略) 执行款专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29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无法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 谢先生
联系地址: (略) 静 (略) 327号1号楼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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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浦东 (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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