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水泥厂生活区北部6号楼5-5-10房产-挂牌披露
铜川市耀州区水泥厂生活区北部6号楼5-5-10房产-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S*D* |
---|---|
项目名称 | (略) 耀州区水泥厂生活区北部6号楼5-5-10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耀州区 |
挂牌价格 | 1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09-2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挂牌期间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需做如下承诺: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2)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7)意向受让方同意承担本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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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耀州区水泥厂生活区北部6号楼5-5-10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耀州区 |
挂牌价格 | 1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09-25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挂牌期间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需做如下承诺: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2)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3)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7)意向受让方同意承担本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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