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对河北融投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
某金融机构对河北融投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
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 (略) 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拥有 (略) 债权总额458,(略)(截止日期:2024年8月31日),其中本金146,(略),利息310,(略),案件受理费1,(略),保全费5,000元;担保方式为:质押。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以下简称“河北融投”)成立于2011年,法人代表齐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43L,注册资本(略)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 (略) 新 (略) 328号省国资委第六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2层西侧大厅-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房屋、运输设备的租赁业务;投融资咨询服务及财务顾问。该企业目前经营状态存续。
(二)保证人基本情况
本债权无保证人。
(三)租赁物情况
本项目租赁物为河北融投名下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标的物,涉及秦皇岛 (略) 、 (略) 、河北凯 (略) 及 (略) 等底层债务人,包括压机、电熔窑配套设备、金属卤化物灯生产线设备、变电站设备、离心机等。
(四)质押物情况
本项目质押物为第三人欠付河北融投的款项,即河北融投对案外第三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具体为河北融投对秦皇岛 (略) 等的应收租金,总额21.43亿元(金额计算截至2018年11月15日)。已依法进行了质押登记,到期日为2027年9月21日。
二、资产亮点
(一)本债权项下质押应收账款涉及的底层债务人分布较广,风险分散,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上述应收账款共涉及底层债务人18户,分别位于石家庄、唐山、邯郸、张家口、承德、 (略) ,区域较为分散,多数曾为当地龙头企业。部分底层债务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或处于重整程序中,未来通过处置质押应收账款回现的可能性较高。
(二)债务人河北融投属于省管国企,处于正常经营中,具有较强还款意愿
债务人河北融投属于省管国企,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层级较高,有较大意愿解决历史问题。
三、资产瑕疵
(一)涉案租赁物没有办理抵押给我司的相应登记手续。
(二)本项目业务模式俗称为“转租赁”,存在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可能。
(三)质押应收账款涉及的大部分企业已停止经营或进入破产程序。
四、转让方式
进场交易:在天津 (略) 或其他在《关于公示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的通知》(财办金〔2021〕69号)名单内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 (略) 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通讯地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略)
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 (略) 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拥有 (略) 债权总额458,(略)(截止日期:2024年8月31日),其中本金146,(略),利息310,(略),案件受理费1,(略),保全费5,000元;担保方式为:质押。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以下简称“河北融投”)成立于2011年,法人代表齐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43L,注册资本(略)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 (略) 新 (略) 328号省国资委第六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2层西侧大厅-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房屋、运输设备的租赁业务;投融资咨询服务及财务顾问。该企业目前经营状态存续。
(二)保证人基本情况
本债权无保证人。
(三)租赁物情况
本项目租赁物为河北融投名下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标的物,涉及秦皇岛 (略) 、 (略) 、河北凯 (略) 及 (略) 等底层债务人,包括压机、电熔窑配套设备、金属卤化物灯生产线设备、变电站设备、离心机等。
(四)质押物情况
本项目质押物为第三人欠付河北融投的款项,即河北融投对案外第三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具体为河北融投对秦皇岛 (略) 等的应收租金,总额21.43亿元(金额计算截至2018年11月15日)。已依法进行了质押登记,到期日为2027年9月21日。
二、资产亮点
(一)本债权项下质押应收账款涉及的底层债务人分布较广,风险分散,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上述应收账款共涉及底层债务人18户,分别位于石家庄、唐山、邯郸、张家口、承德、 (略) ,区域较为分散,多数曾为当地龙头企业。部分底层债务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或处于重整程序中,未来通过处置质押应收账款回现的可能性较高。
(二)债务人河北融投属于省管国企,处于正常经营中,具有较强还款意愿
债务人河北融投属于省管国企,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层级较高,有较大意愿解决历史问题。
三、资产瑕疵
(一)涉案租赁物没有办理抵押给我司的相应登记手续。
(二)本项目业务模式俗称为“转租赁”,存在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可能。
(三)质押应收账款涉及的大部分企业已停止经营或进入破产程序。
四、转让方式
进场交易:在天津 (略) 或其他在《关于公示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的通知》(财办金〔2021〕69号)名单内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 (略) 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 (略) 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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