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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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受青海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青海 (略) 场对该单位持有的青海省润湟 (略) 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 (略) 场网站http://**.cn,有意受让 (略) 站正式公告,预公告期间接受申请登记。

预挂牌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报名地点: (略) 城西 (略) 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项目负责人:金先生 (略)
业务负责人:赵先生 (略)
业务负责人:白先生 (略)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略)

青海 (略) 场
2024年9月26日

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项目编号

GZ24QH(略)

挂牌价格

预挂牌

首次登载报刊

/

标的数量

一宗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6

挂牌期满日期

2024-10-28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 (略) 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青海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青海 (略) 场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青海 (略) 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青海 (略) 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青海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内部决议情况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本次转让股权包含已实缴出资及未实缴出资,所含未实缴出资部分,由受让方承接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将交易价款及未实缴出资对应价款足额支付至青海 (略) 场。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项目其他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 (略)

注册地

青海省西宁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B栋3103、3104室

注册资本(万元)

(略)

企业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略)MA758UNL8Y

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2.(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不超过15%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省润湟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城 (略) 18号

法定代表人

秦杰

成立时间

2017-03-16

注册资本(万元)

(略).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

(略)

组织机构代码

(略)MA7549C74G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项目建设;对承建项目形成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海 (略) 52.(略)%
2 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运行局 47.(略)%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2023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略).(略)元 (略).(略)元 (略).(略)元
审计机构 青海正信 (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4-08-31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略).(略)元 (略).(略)元 (略).(略)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水利发展(集团) (略)

批准单位机构代码

(略)MA752T6B2J

批准文件文号

青水发展?z2024?{24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挂牌价格(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递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根据该等调查结果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放弃对转让方根据本公告或法律法规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以不了解本项目的全部现状为由出现以下情形的:(1)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拒绝支付交易价款;(3)放弃受让转让标的;(4)退还转让标的;(5)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视为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 (略) 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 (略) 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至青海 (略) 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间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青海 (略) 场组织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竞价幅度最低为/万元,保证 (略) 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 (略) 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 (略) 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 (略) 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符合转让方所列明的运营方资质条件,具体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

交纳方式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

保证内容

/

处置方法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 (略) 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 (略) 场

交易所属部门

股权交易部

机构联系人

金先生

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略)

部门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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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青海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青海 (略) 场对该单位持有的青海省润湟 (略) 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 (略) 场网站http://**.cn,有意受让 (略) 站正式公告,预公告期间接受申请登记。

预挂牌公告日期: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报名地点: (略) 城西 (略) 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项目负责人:金先生 (略)
业务负责人:赵先生 (略)
业务负责人:白先生 (略)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 0971-(略)

青海 (略) 场
2024年9月26日

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项目编号

GZ24QH(略)

挂牌价格

预挂牌

首次登载报刊

/

标的数量

一宗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9-26

挂牌期满日期

2024-10-28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 (略) 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青海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青海 (略) 场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青海 (略) 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青海 (略) 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8.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青海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内部决议情况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本次转让股权包含已实缴出资及未实缴出资,所含未实缴出资部分,由受让方承接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将交易价款及未实缴出资对应价款足额支付至青海 (略) 场。
3.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项目其他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 (略)

注册地

青海省西宁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B栋3103、3104室

注册资本(万元)

(略)

企业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略)MA758UNL8Y

所属行业

水利管理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2.(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不超过15%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省润湟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城 (略) 18号

法定代表人

秦杰

成立时间

2017-03-16

注册资本(万元)

(略).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

(略)

组织机构代码

(略)MA7549C74G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项目建设;对承建项目形成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海 (略) 52.(略)%
2 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运行局 47.(略)%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2023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略).(略)元 (略).(略)元 (略).(略)元
审计机构 青海正信 (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4-08-31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略).(略)元 (略).(略)元 (略).(略)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水利发展(集团) (略)

批准单位机构代码

(略)MA752T6B2J

批准文件文号

青水发展?z2024?{24号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河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青海省润湟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5%股权公开转让预公告

挂牌价格(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递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根据该等调查结果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放弃对转让方根据本公告或法律法规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以不了解本项目的全部现状为由出现以下情形的:(1)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拒绝支付交易价款;(3)放弃受让转让标的;(4)退还转让标的;(5)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视为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 (略) 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 (略) 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汇至青海 (略) 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间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青海 (略) 场组织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竞价幅度最低为/万元,保证 (略) 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 (略) 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 (略) 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 (略) 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须符合转让方所列明的运营方资质条件,具体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

交纳方式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

保证内容

/

处置方法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 (略) 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 (略) 场

交易所属部门

股权交易部

机构联系人

金先生

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略)

部门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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