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04破15号成都门里望江置地有限公司应收债权拍卖公告第五次-拍卖公告
2023川0104破15号成都门里望江置地有限公司应收债权拍卖公告第五次-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第五次)
成都 (略) 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成都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锦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 (略) 的应收账款类债权,具体详见附件《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二、重要提示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本债权仅为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应收债权,因管理人仅掌握部分合同复印件。对外债权是否真实、是否已收回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判断。
2、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3、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三、拍卖标的价格
应收款债权为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为¥1,*(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点击查看>>元*角*分),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增价幅度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的整数倍。
四、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30。
联系人:颜律师,咨询电话:*。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 (略) ;2、负责承办案件的管理人;3、 (略) 服务提供者;4、网络拍卖辅助服务提供者。
不具备竞买资格的自然人和单位委托他人竞买被举报后查实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由该竞买人承担该次拍卖的费用或损失。管理人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拍卖,再次拍卖的变价款不足上次价款的差额,由原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补足。
六、拍卖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止目前尚无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亦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八、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根据整体价值的初步预算情况,竞买人参加竞价前须提供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竞价开始后首次叫价即意味着竞买人对标的物以现状处置不持异议。
提供保证金后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作为破产财产依法分配:
1、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载明的竞买资格的;
2、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不按通知时间签署购买合同的;
3、成交后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
4、其他严重违背本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二)竞价成交的,拍卖标的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日内支付成交价余款。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发起退还, (略) 无息退还。
九、移交
竞买人在支付完毕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接管到的会计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管理人可向竞买人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一册,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竞买人提供查询服务,但不移交相关资料。
十、暂缓拍卖
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暂缓拍卖:
(一)破产人及案外人提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的意愿并对裁定确认的所有债权提出可信度较高的清偿方案或提供价值足以覆盖全部债权的履行担保的;
(二)债权人认为拍卖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异议的;但同一债权人就同一事由再次提出异议的,异议期间不因此暂缓变价。
(三)继续拍卖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若因他人或者债权人对处置财产主张权利导致交付变价的财产部分不能转让时,对应部分暂缓或者撤回变卖;
(五)其他需要暂缓拍卖的情形。
十一、特别说明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 (略) 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进行咨询、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拍卖标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普通竞买人,同样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利害关系人竞买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成交价余款,不可直接抵销 (略) 的债权。
(五)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有意者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数据、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数据、现状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已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参与竞拍并出价即视为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办公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1层
联系人:颜律师
联系电话:*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 ||||
编号 | 名称 | 账面原值 | 预计坏账损失金额 | 评估值 |
1 | 四川 (略) | 204,* | 204,* | - |
2 | 成都门里发展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 | 成都 (略) | * | * | * |
4 | 四川门里发展股权 (略) | * | * | 934.00 |
5 | 北京中* (略) | 269,* | 269,* | - |
6 | 成都门里文物博物馆 | 46,* | 45,* | * |
7 | 四川宜 (略) | 19,* | 17,* | 2,* |
8 | 邹世成 | * | * | - |
9 | 范国喜 | * | * | - |
10 | 叶永刚 | * | * | - |
11 | 宋孝军 | * | * | - |
12 | 乔林冲 | * | * | - |
13 | 郭宏翔 | * | * | - |
14 | 骆太荣 | * | * | - |
15 | 陈小梅 | * | * | - |
16 | 罗卫平 | * | * | - |
17 | 周正华 | * | * | - |
18 | 施海川 | * | * | - |
19 | 邓良云 | * | * | - |
20 | 张作兵 | * | * | - |
21 | 陈永春、陈永真、陈永泽 | * | * | - |
22 | 李淑华 | * | * | - |
23 | 倪洪 | * | * | - |
24 | 倪爽 | * | * | - |
25 | 刘太福 | * | * | - |
26 | 刘桂华 | * | * | - |
27 | 刘贤忠(刘效范) | * | * | - |
28 | 徐春林 | * | * | - |
29 | 别体杰 | * | * | - |
30 | 曹建勇 | * | * | - |
合计 | 3,* |
拍卖公告(第五次)
成都 (略) 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0月12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13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成都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锦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 (略) 的应收账款类债权,具体详见附件《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二、重要提示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项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本债权仅为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应收债权,因管理人仅掌握部分合同复印件。对外债权是否真实、是否已收回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判断。
2、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3、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4、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三、拍卖标的价格
应收款债权为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为¥1,*(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零点击查看>>元*角*分),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增价幅度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的整数倍。
四、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30。
联系人:颜律师,咨询电话:*。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 (略) ;2、负责承办案件的管理人;3、 (略) 服务提供者;4、网络拍卖辅助服务提供者。
不具备竞买资格的自然人和单位委托他人竞买被举报后查实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由该竞买人承担该次拍卖的费用或损失。管理人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拍卖,再次拍卖的变价款不足上次价款的差额,由原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补足。
六、拍卖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止目前尚无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亦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八、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根据整体价值的初步预算情况,竞买人参加竞价前须提供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竞价开始后首次叫价即意味着竞买人对标的物以现状处置不持异议。
提供保证金后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作为破产财产依法分配:
1、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载明的竞买资格的;
2、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不按通知时间签署购买合同的;
3、成交后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
4、其他严重违背本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二)竞价成交的,拍卖标的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竞买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日内支付成交价余款。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发起退还, (略) 无息退还。
九、移交
竞买人在支付完毕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接管到的会计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管理人可向竞买人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一册,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竞买人提供查询服务,但不移交相关资料。
十、暂缓拍卖
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暂缓拍卖:
(一)破产人及案外人提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的意愿并对裁定确认的所有债权提出可信度较高的清偿方案或提供价值足以覆盖全部债权的履行担保的;
(二)债权人认为拍卖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异议的;但同一债权人就同一事由再次提出异议的,异议期间不因此暂缓变价。
(三)继续拍卖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若因他人或者债权人对处置财产主张权利导致交付变价的财产部分不能转让时,对应部分暂缓或者撤回变卖;
(五)其他需要暂缓拍卖的情形。
十一、特别说明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 (略) 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进行咨询、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拍卖标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普通竞买人,同样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利害关系人竞买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成交价余款,不可直接抵销 (略) 的债权。
(五)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有意者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数据、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数据、现状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已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参与竞拍并出价即视为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办公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华商金融中心1号楼31层
联系人:颜律师
联系电话:*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应收账款明细清单 | ||||
编号 | 名称 | 账面原值 | 预计坏账损失金额 | 评估值 |
1 | 四川 (略) | 204,* | 204,* | - |
2 | 成都门里发展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 | 成都 (略) | * | * | * |
4 | 四川门里发展股权 (略) | * | * | 934.00 |
5 | 北京中* (略) | 269,* | 269,* | - |
6 | 成都门里文物博物馆 | 46,* | 45,* | * |
7 | 四川宜 (略) | 19,* | 17,* | 2,* |
8 | 邹世成 | * | * | - |
9 | 范国喜 | * | * | - |
10 | 叶永刚 | * | * | - |
11 | 宋孝军 | * | * | - |
12 | 乔林冲 | * | * | - |
13 | 郭宏翔 | * | * | - |
14 | 骆太荣 | * | * | - |
15 | 陈小梅 | * | * | - |
16 | 罗卫平 | * | * | - |
17 | 周正华 | * | * | - |
18 | 施海川 | * | * | - |
19 | 邓良云 | * | * | - |
20 | 张作兵 | * | * | - |
21 | 陈永春、陈永真、陈永泽 | * | * | - |
22 | 李淑华 | * | * | - |
23 | 倪洪 | * | * | - |
24 | 倪爽 | * | * | - |
25 | 刘太福 | * | * | - |
26 | 刘桂华 | * | * | - |
27 | 刘贤忠(刘效范) | * | * | - |
28 | 徐春林 | * | * | - |
29 | 别体杰 | * | * | - |
30 | 曹建勇 | * | * | - |
合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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