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煤管站办公楼
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煤管站办公楼
资产明细1
资产名称 | 煤管站办公楼 | 坐落位置 | -- |
---|---|---|---|
建筑面积 | 790平方米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建筑物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略) 元(总价) | 分期信息 | 每年房屋租金底价为(略)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两年为(略)元,共分两期支付,首年需交房屋押金(略)元,第二年租金在2025年的8月30日前上交至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条件 |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略)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3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300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9-26 10:54:18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29 14: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9-29 14: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9-29 16: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沁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山西沁水农村 (略) | |||
账 号:(略)(略) | |||
特别注意事项 | 1、本房屋用于餐饮服务,承租方需具有经营资质和能力,2、每年房屋租金底价为(略)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首年需交房屋押金(略)元,3、剩余租期年限内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8月30日前上交。4、阶梯价300元的含义为每竞价一次,每月的租金增加300元,为3300元/月。 |
资产明细1
资产名称 | 煤管站办公楼 | 坐落位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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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790平方米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建筑物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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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略) 元(总价) | 分期信息 | 每年房屋租金底价为(略)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两年为(略)元,共分两期支付,首年需交房屋押金(略)元,第二年租金在2025年的8月30日前上交至永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受让方条件 |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略) |
缴纳形式 | 现金汇缴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3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300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9-26 10:54:18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29 14: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9-29 14: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9-29 16:0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沁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山西沁水农村 (略) | |||
账 号:(略)(略) | |||
特别注意事项 | 1、本房屋用于餐饮服务,承租方需具有经营资质和能力,2、每年房屋租金底价为(略)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首年需交房屋押金(略)元,3、剩余租期年限内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8月30日前上交。4、阶梯价300元的含义为每竞价一次,每月的租金增加300元,为33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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