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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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正式披露
国有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项目编号 | G(略)TJ(略)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拟转让比例 | 100%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29 |
所在地区 | 天津滨海新区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陈倩倩 电话: (略)/ 部门负责人: 吴斌 电话: (略)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 天津 (略) | 银行账户 | (略)5191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铂津湾支行 | 支付行号 | (略)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太和 (略) 168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军 |
成立日期 | 1999-04-08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65T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燃气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略)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略)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水产品批发;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 (略) 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3166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审计机构 | 安徽万国通宝 (略) | |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略) | -(略) | -(略)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1,(略) | 1,(略)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无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05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略) | (略) |
负债总计 | (略).38 | (略).38 |
净资产 | (略).59 | (略).37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略).37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事项: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②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况;③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④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⑤担保、租赁及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2、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转让方上级单位“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本项目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亿元,其中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实缴449,(略),合肥 (略) 实缴50,(略)。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对股权未实缴部分不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担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实缴义务或对标的企业进行减资。受让方履行该出资义务后不得向标的企业原股东追偿。无论因何等情形,致使标的企业原股东实际向标的企业实缴了该出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华医药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储华锋 | 成立日期 | 2016-06-07 | 注册资本 | 100,(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略) 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略) 提供与其 (略) 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略) 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5DE4RFXJ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2.19%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 (略)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滨湖 (略) (略) 交口万国商业4-123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冯小燕 | 成立日期 | 2014-05-28 | 注册资本 | (略)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X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7.8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81% | 持有股份数 | (略) | 拟转让股份数 | (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融 (略)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略)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股东决定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 (略) | 批准日期 | 2024-09-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汇通资产圣心医疗服务基金项目底层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投资决策【2024】283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安徽华源 (略) 100,(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 转让底价 | (略)万元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 一次付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企业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及标的企业经营情况等,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文件,并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后,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全部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具体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晓并同意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价款将由天津产权划转至华融华侨 (略) 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方不得以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资产瑕疵、评估假设变化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调整交易价格及已达成的交易条件,且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因国家政策变化、市场状况等原因导致标的企业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等发生任何变化的,由交易后企业及其新股东承担相关风险,本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和其他主张。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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