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环城南路茶文化公园5号楼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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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环城南路茶文化公园5号楼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 (略) 茶文化公园5号楼5年租赁权。

一、标的概况:标的位于婺源 (略) 茶文化公园5号楼,房屋建于2012年,混合结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建筑面积644.72㎡, 起拍价:3.#元/首年,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略) 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16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元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08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从第2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4、本次租赁房屋,委托人仅场地租赁,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所经营的相关证照、税务登记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5日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00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拍卖成交,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出租后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交纳租金及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视为终止合同。

7、拍卖成交,标的按现状交付。涉及房屋装修、改造、设施、设备增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8、租赁期满后,标的物由委托人收回重拍,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房屋的装潢、装修设施、设备投入,不可拆除的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在房屋改造和装修前,装修方案需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

9、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以主要股 (略) 进行经营,经营定位为茶文化相关的项目及开办开办文化展览馆。不得经营其它行业,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权。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若承租人在租约期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租需求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11、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政策性拆迁,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

12、本次拍租不接受个人报名。

1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保证金账户:户??? 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账??? 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李先生)

(略) (略)

???????????? ???????????????????????????????2024年10月26日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 (略) 茶文化公园5号楼5年租赁权。

一、标的概况:标的位于婺源 (略) 茶文化公园5号楼,房屋建于2012年,混合结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建筑面积644.72㎡, 起拍价:3.#元/首年,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略) 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16时止。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元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 (略) 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08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从第2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4、本次租赁房屋,委托人仅场地租赁,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所经营的相关证照、税务登记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5日内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00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拍卖成交,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出租后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交纳租金及房屋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视为终止合同。

7、拍卖成交,标的按现状交付。涉及房屋装修、改造、设施、设备增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8、租赁期满后,标的物由委托人收回重拍,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房屋的装潢、装修设施、设备投入,不可拆除的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在房屋改造和装修前,装修方案需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

9、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以主要股 (略) 进行经营,经营定位为茶文化相关的项目及开办开办文化展览馆。不得经营其它行业,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权。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若承租人在租约期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租需求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否则,#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11、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政策性拆迁,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

12、本次拍租不接受个人报名。

1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保证金账户:户??? 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账??? 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李先生)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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