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107破10号武汉市新实冶金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2022鄂0107破10号武汉市新实冶金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竞买公告
(略) (略) (略) 于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2022)鄂0107破1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3年5月30日10时至2023年5月31日10时止在阿里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阿里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喷枪炉、空压机等设备
此次拍卖标的设备不确定能否继续使用,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以现状为准。评估公司仅对该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未对其真伪、材质等质量问题发表意见。
机器设备明细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存放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置日期 | 启用日期 | 清算价值 | 备注 |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吨 | 耐热分厂2号厂房第一台车 | 台 | 1 | 2010年3月 | 5211.35 |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3吨 | 耐热分厂3号厂房第二台车 | 台 | 1 | 2010年3月 | 4715.03 | ||||||
3 | 电焊机 | BXI-50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50.34 | ||||||
4 | 电焊机 | BXI-500 | 耐热分厂 | 台 | 2 | 2010年3月 | 500.67 | ||||||
5 | 电子吊钩秤 | 500kg | 耐热分厂 | 台 | 1 | | 2010年3月 | 380.95 | |||||
6 | 吊钩秤 | 3吨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72.10 | ||||||
7 | 钢筋切断机 | GQ4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91.83 | ||||||
8 | 高温电炉 | *-16 | 湖北冠志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047.57 | |||||
9 | 驾驶式洗地机 | LCJ-XS-YQ4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809.47 | ||||||
10 | 模具 | 玻璃钢模具 | 武汉和 (略) | 耐热分厂 | 套 | 1 | 2015年4月 | 1632.63 | |||||
11 | 喷枪炉 | *-6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7662.47 | ||||||
12 | 气保焊机 | NBC50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1年4月 | 674.82 | ||||||
13 | 手动叉车 | 5吨 | 武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2年9月 | 324.51 | |||||
14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JJ-5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28.57 | ||||||
15 | 箱式电炉 | *-13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761.89 | ||||||
16 | 振动电机 | YZS-30-4 |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26.53 | |||||
17 | 振动电机 | VB-*-W |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2 | 2010年3月 | 435.37 | |||||
| 空压机 | *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1719.70 | ||||||
合 计 | 20 | *.81 |
三、起拍价:*,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四、咨询了解
咨询、了解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徐律师)。标的物的状况及使用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管理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相关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8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武汉青山支行;银行卡号:*】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 (略) 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和2%的综合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二、拍品交割
1、标的物 (略) 新实冶金 (略) 厂区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标的设备以现状交付,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交割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因部分标的物设备还在使用,需要拆装、运输,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拆运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买受人清理。
十三、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咨询电话:*,*
联系人:徐律师、王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
2023年 5月15日
竞买公告
(略) (略) (略) 于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2022)鄂0107破1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管理人将于2023年5月30日10时至2023年5月31日10时止在阿里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阿里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喷枪炉、空压机等设备
此次拍卖标的设备不确定能否继续使用,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以现状为准。评估公司仅对该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未对其真伪、材质等质量问题发表意见。
机器设备明细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存放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置日期 | 启用日期 | 清算价值 | 备注 |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吨 | 耐热分厂2号厂房第一台车 | 台 | 1 | 2010年3月 | 5211.35 |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3吨 | 耐热分厂3号厂房第二台车 | 台 | 1 | 2010年3月 | 4715.03 | ||||||
3 | 电焊机 | BXI-50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50.34 | ||||||
4 | 电焊机 | BXI-500 | 耐热分厂 | 台 | 2 | 2010年3月 | 500.67 | ||||||
5 | 电子吊钩秤 | 500kg | 耐热分厂 | 台 | 1 | | 2010年3月 | 380.95 | |||||
6 | 吊钩秤 | 3吨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72.10 | ||||||
7 | 钢筋切断机 | GQ4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91.83 | ||||||
8 | 高温电炉 | *-16 | 湖北冠志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047.57 | |||||
9 | 驾驶式洗地机 | LCJ-XS-YQ4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809.47 | ||||||
10 | 模具 | 玻璃钢模具 | 武汉和 (略) | 耐热分厂 | 套 | 1 | 2015年4月 | 1632.63 | |||||
11 | 喷枪炉 | *-6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7662.47 | ||||||
12 | 气保焊机 | NBC500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1年4月 | 674.82 | ||||||
13 | 手动叉车 | 5吨 | 武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2年9月 | 324.51 | |||||
14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JJ-5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228.57 | ||||||
15 | 箱式电炉 | *-13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761.89 | ||||||
16 | 振动电机 | YZS-30-4 |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326.53 | |||||
17 | 振动电机 | VB-*-W | (略) | 耐热分厂 | 台 | 2 | 2010年3月 | 435.37 | |||||
| 空压机 | * | 耐热分厂 | 台 | 1 | 2010年3月 | 1719.70 | ||||||
合 计 | 20 | *.81 |
三、起拍价:*,保证金:8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四、咨询了解
咨询、了解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徐律师)。标的物的状况及使用情况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管理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相关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6月8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武汉青山支行;银行卡号:*】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 (略) 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和2%的综合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十二、拍品交割
1、标的物 (略) 新实冶金 (略) 厂区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标的设备以现状交付,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交割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因部分标的物设备还在使用,需要拆装、运输,此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拆运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买受人清理。
十三、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咨询电话:*,*
联系人:徐律师、王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新实冶金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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