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粮红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24.84%股权国资监测编号
湖南军粮红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24.84%股权国资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 湖南军粮 (略) 24.84%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至2025-09-28。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军粮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永安镇永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内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张雄飞 | ||||||||||||||||||||||||||||||||||||||||||||||||||||||||||||
成立时间 | 2006/12/22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108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8Q | 所属行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经营范围 |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货物进出口;豆及薯类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3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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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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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2.1、我方已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中,就本次股权转 (略)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权期限、行权方式等规则履行了披露、通知、 (略) 股东意见的义务。并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贵所《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办法(试行)》中的第十三条的规定就转让信息发布事宜及行权期限方式等履行通知义务。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的相关情形。 6、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完成变更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转让方不承担过渡期间湖南军粮 (略) 的经营盈亏,过渡期间转让方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担保、重 (略) 置、银行贷款等事项,转让方有知情权,并对具体事项出具意见。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14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二项择其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付清成交价款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完成变更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转让方不承担过渡期间湖南军粮 (略) 的经营盈亏,过渡期间转让方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担保、重 (略) 置、银行贷款等事项,转让方有知情权,并对具体事项出具意见。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 —— 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9-29 09:00:00至2024-10-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30 17:00:00。 2、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彭女士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他 |
标的名称 | 湖南军粮 (略) 24.84%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至2025-09-28。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军粮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永安镇永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内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张雄飞 | ||||||||||||||||||||||||||||||||||||||||||||||||||||||||||||
成立时间 | 2006/12/22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108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8Q | 所属行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经营范围 |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货物进出口;豆及薯类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略)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3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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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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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2.1、我方已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中,就本次股权转 (略)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权期限、行权方式等规则履行了披露、通知、 (略) 股东意见的义务。并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贵所《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办法(试行)》中的第十三条的规定就转让信息发布事宜及行权期限方式等履行通知义务。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的相关情形。 6、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完成变更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转让方不承担过渡期间湖南军粮 (略) 的经营盈亏,过渡期间转让方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担保、重 (略) 置、银行贷款等事项,转让方有知情权,并对具体事项出具意见。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14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二项择其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付清成交价款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完成变更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转让方不承担过渡期间湖南军粮 (略) 的经营盈亏,过渡期间转让方的涉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担保、重 (略) 置、银行贷款等事项,转让方有知情权,并对具体事项出具意见。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 —— 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9-29 09:00:00至2024-10-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 (略) 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0-30 17:00:00。 2、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 (略)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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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彭女士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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