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
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GP24-SW062)
受委托方委托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现进行公开租赁,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
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三、挂牌价格: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项目为线下审核报名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五、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1层B1110室
六、受让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租方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如参与标的竞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
1.1承租方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和酒店管理项目;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须在优先保证出租方需要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服务;
1.3不得经营公安部和教育部规定在校园周围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项目(如KTV、洗浴、网吧等);
1.4不得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
1.5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2、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拥有经营餐饮、住宿、大型会议培训等经验;
2.2承租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装修改造,须达到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软硬件标准,保证住宿、餐饮、会议等所有设施功能完善,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等规范;
2.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 http://**)”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 (略) (http://**)”中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
1.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
2、提供在营酒店案例且承接大型学术交流会议案例3例以上或者高校酒店经营案例,并附以下材料:
2.1双方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原件;
2.2如承租方使用自有房地产经营酒店的,则须提供产权证明;
2.3经营酒店相关的原件材料;
2.4承接学术交流会议合同原件、收款凭证、照片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5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3、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承诺以上证件在行业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办结前禁止营业,损失自行承担;
4、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截图、“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资能力,其中账户现金近一年内至少有一次高于人民币(略)元,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知晓条件:
1、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风险履约承诺书,并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的价的5%):
(1)承诺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2)承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
(3)承诺装修提前向出租方报备,房屋主体结构、基础设施不受损害;
(4)承诺如遇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出租方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署《出租合同》;
2、标的在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0%;
3、装修改造均需报学校备案批准,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4、无免租期、装修期;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竟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7、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8、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组、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分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10、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1、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12、租赁期内标的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税费等费用)按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报名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九、项目咨询:(略) 张经理
十、报名电话:(略) 李经理、(略) 刘女士
十一、联系地址: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F窗口。
转让标的详情、保证金金额及本次转让的其它约定请登录http://**查阅或致电咨询。
太原公共 (略)
2024年9月23日
附件:标的明细表
附件:
《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招租类别 | 房屋 结构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单位 | 建筑 面积 | 日租赁单价(元/㎡/日) | 年租赁总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学术交流中心 | 砖混结构 | 6 | 整栋 | ㎡ | 6860 | 0.67 | (略) | (略) |
合计 | 6860 | (略) |
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GP24-SW062)
受委托方委托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现进行公开租赁,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
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三、挂牌价格: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项目为线下审核报名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五、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1层B1110室
六、受让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租方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如参与标的竞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
1.1承租方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和酒店管理项目;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须在优先保证出租方需要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服务;
1.3不得经营公安部和教育部规定在校园周围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项目(如KTV、洗浴、网吧等);
1.4不得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
1.5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2、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拥有经营餐饮、住宿、大型会议培训等经验;
2.2承租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装修改造,须达到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软硬件标准,保证住宿、餐饮、会议等所有设施功能完善,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等规范;
2.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 http://**)”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 (略) (http://**)”中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
1.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
2、提供在营酒店案例且承接大型学术交流会议案例3例以上或者高校酒店经营案例,并附以下材料:
2.1双方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原件;
2.2如承租方使用自有房地产经营酒店的,则须提供产权证明;
2.3经营酒店相关的原件材料;
2.4承接学术交流会议合同原件、收款凭证、照片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5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3、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承诺以上证件在行业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办结前禁止营业,损失自行承担;
4、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截图、“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资能力,其中账户现金近一年内至少有一次高于人民币(略)元,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知晓条件:
1、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风险履约承诺书,并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的价的5%):
(1)承诺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2)承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
(3)承诺装修提前向出租方报备,房屋主体结构、基础设施不受损害;
(4)承诺如遇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出租方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署《出租合同》;
2、标的在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0%;
3、装修改造均需报学校备案批准,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4、无免租期、装修期;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竟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7、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8、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组、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分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10、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1、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12、租赁期内标的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税费等费用)按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报名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九、项目咨询:(略) 张经理
十、报名电话:(略) 李经理、(略) 刘女士
十一、联系地址: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F窗口。
转让标的详情、保证金金额及本次转让的其它约定请登录http://**查阅或致电咨询。
太原公共 (略)
2024年9月23日
附件:标的明细表
附件:
《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招租类别 | 房屋 结构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单位 | 建筑 面积 | 日租赁单价(元/㎡/日) | 年租赁总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学术交流中心 | 砖混结构 | 6 | 整栋 | ㎡ | 6860 | 0.67 | (略) | (略) |
合计 | 6860 | (略) |
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GP24-SW062)
受委托方委托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现进行公开租赁,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
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三、挂牌价格: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项目为线下审核报名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五、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1层B1110室
六、受让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租方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如参与标的竞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
1.1承租方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和酒店管理项目;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须在优先保证出租方需要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服务;
1.3不得经营公安部和教育部规定在校园周围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项目(如KTV、洗浴、网吧等);
1.4不得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
1.5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2、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拥有经营餐饮、住宿、大型会议培训等经验;
2.2承租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装修改造,须达到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软硬件标准,保证住宿、餐饮、会议等所有设施功能完善,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等规范;
2.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 http://**)”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 (略) (http://**)”中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
1.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
2、提供在营酒店案例且承接大型学术交流会议案例3例以上或者高校酒店经营案例,并附以下材料:
2.1双方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原件;
2.2如承租方使用自有房地产经营酒店的,则须提供产权证明;
2.3经营酒店相关的原件材料;
2.4承接学术交流会议合同原件、收款凭证、照片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5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3、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承诺以上证件在行业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办结前禁止营业,损失自行承担;
4、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截图、“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资能力,其中账户现金近一年内至少有一次高于人民币(略)元,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知晓条件:
1、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风险履约承诺书,并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的价的5%):
(1)承诺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2)承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
(3)承诺装修提前向出租方报备,房屋主体结构、基础设施不受损害;
(4)承诺如遇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出租方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署《出租合同》;
2、标的在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0%;
3、装修改造均需报学校备案批准,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4、无免租期、装修期;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竟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7、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8、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组、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分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10、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1、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12、租赁期内标的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税费等费用)按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报名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九、项目咨询:(略) 张经理
十、报名电话:(略) 李经理、(略) 刘女士
十一、联系地址: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F窗口。
转让标的详情、保证金金额及本次转让的其它约定请登录http://**查阅或致电咨询。
太原公共 (略)
2024年9月23日
附件:标的明细表
附件:
《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招租类别 | 房屋 结构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单位 | 建筑 面积 | 日租赁单价(元/㎡/日) | 年租赁总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学术交流中心 | 砖混结构 | 6 | 整栋 | ㎡ | 6860 | 0.67 | (略) | (略) |
合计 | 6860 | (略) |
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GP24-SW062)
受委托方委托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现进行公开租赁,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略) (略) 92号学术交流中心房屋出租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租赁
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三、挂牌价格: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项目为线下审核报名资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五、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1层B1110室
六、受让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租方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如参与标的竞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
1.1承租方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和酒店管理项目;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须在优先保证出租方需要的基础上,开展对外服务;
1.3不得经营公安部和教育部规定在校园周围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项目(如KTV、洗浴、网吧等);
1.4不得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
1.5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2、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拥有经营餐饮、住宿、大型会议培训等经验;
2.2承租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装修改造,须达到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软硬件标准,保证住宿、餐饮、会议等所有设施功能完善,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等规范;
2.3承租方在“信用中国 http://**)”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 (略) (http://**)”中 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
1.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1.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
2、提供在营酒店案例且承接大型学术交流会议案例3例以上或者高校酒店经营案例,并附以下材料:
2.1双方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原件;
2.2如承租方使用自有房地产经营酒店的,则须提供产权证明;
2.3经营酒店相关的原件材料;
2.4承接学术交流会议合同原件、收款凭证、照片及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5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3、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许可证》、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并承诺以上证件在行业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办结前禁止营业,损失自行承担;
4、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查询无不良信息记录截图、“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资能力,其中账户现金近一年内至少有一次高于人民币(略)元,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知晓条件:
1、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成交后,承租方须签署风险履约承诺书,并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的价的5%):
(1)承诺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2)承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
(3)承诺装修提前向出租方报备,房屋主体结构、基础设施不受损害;
(4)承诺如遇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约定
1、出租方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署《出租合同》;
2、标的在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0%;
3、装修改造均需报学校备案批准,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4、无免租期、装修期;
5、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竟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7、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8、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组、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分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10、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1、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12、租赁期内标的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税费等费用)按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办理完成报名和交纳保证金,不代表其具有受让资格,受让资格以转让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九、项目咨询:(略) 张经理
十、报名电话:(略) 李经理、(略) 刘女士
十一、联系地址: (略) (略) 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F窗口。
转让标的详情、保证金金额及本次转让的其它约定请登录http://**查阅或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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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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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租类别 | 房屋 结构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单位 | 建筑 面积 | 日租赁单价(元/㎡/日) | 年租赁总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1 | 学术交流中心 | 砖混结构 | 6 | 整栋 | ㎡ | 6860 | 0.67 | (略) | (略) |
合计 | 6860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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