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十七期车辆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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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十七期车辆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粤R519D2丰田牌TV7181GL-i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6320元,保证金5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0月9日下 (略) (略) 络报名,并于10月9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略),开户行:中行清 (略) 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0月8日至10月9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略)小姐 电话:(略)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

4、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略) 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6、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略) 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略)小姐:(略)

地址: (略) (略) 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 (略) ,清远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粤R519D2丰田牌TV7181GL-i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6320元,保证金5000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0月9日下 (略) (略) 络报名,并于10月9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略),开户行:中行清 (略) 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0月8日至10月9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联系人:(略)小姐 电话:(略)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

4、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略) 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6、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略) 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略)小姐:(略)

地址: (略) (略) 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 (略)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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