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利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车辆转让-川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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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利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车辆转让-川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R2024SC*
项目名称 四川浙新能 (略) 部分车辆转让-川W783AM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四川浙新能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8,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披露,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上户资料、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不能使用等导致车辆无法启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四、车辆移交前的所有违章和罚款由转让方负责。 五、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税、费,如车辆过户费用、过户需补交的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诸如逾 (略) 罚等相关费用,均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安排人员协助办理。 六、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标准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看车联系人:阳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车辆明细表》。
项目编号 GR2024SC*
项目名称 四川浙新能 (略) 部分车辆转让-川W783AM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四川浙新能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78,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披露,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上户资料、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不能使用等导致车辆无法启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四、车辆移交前的所有违章和罚款由转让方负责。 五、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税、费,如车辆过户费用、过户需补交的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年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诸如逾 (略) 罚等相关费用,均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涉及车辆在异地登记的,由受让方负责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事项,办理登记变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安排人员协助办理。 六、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标准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八、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十、看车联系人:阳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车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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