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整体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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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整体转让公告

公告名称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整体转让

联系人

邓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价(万元)

详见公告

是否延牌

延牌日期

2025年6月30日

保证金(万元)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年9月29日

挂牌结束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转让标的

挂牌价(万元,含税)

竞价保证金(万元)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

236.7

7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的主要设备类型为基板实装设备、晶片实装设备、半自动涂布机偏光板修复设备、偏光板剥离设备、脱泡机等生产设备和办公桌椅等、文件柜、电脑等生产及办公配套设备资产。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数量和具体状况、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9日


公告名称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整体转让

联系人

邓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价(万元)

详见公告

是否延牌

延牌日期

2025年6月30日

保证金(万元)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4年9月29日

挂牌结束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转让标的

挂牌价(万元,含税)

竞价保证金(万元)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

236.7

75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一批待报废资产(4901台)的主要设备类型为基板实装设备、晶片实装设备、半自动涂布机偏光板修复设备、偏光板剥离设备、脱泡机等生产设备和办公桌椅等、文件柜、电脑等生产及办公配套设备资产。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数量和具体状况、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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