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整体转让二次公告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整体转让二次公告
公告名称 |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整体转让二次公告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挂牌价(万元) | 详见公告 |
是否延牌 | 是 |
延牌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保证金(万元)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转让标的 | 挂牌价(万元,含税)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 | 151 | 55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一批待报废资产(275台)的主要设备类型为基板实装设备、晶片实装设备、半自动涂布机偏光板修复设备、偏光板剥离设备、脱泡机等生产设备和办公桌椅等、文件柜、电脑等生产及办公配套设备资产,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数量和具体状况、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9日
公告名称 |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整体转让二次公告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挂牌价(万元) | 详见公告 |
是否延牌 | 是 |
延牌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保证金(万元)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转让标的 | 挂牌价(万元,含税)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 | 151 | 55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一批待报废资产(275台)的主要设备类型为基板实装设备、晶片实装设备、半自动涂布机偏光板修复设备、偏光板剥离设备、脱泡机等生产设备和办公桌椅等、文件柜、电脑等生产及办公配套设备资产,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数量和具体状况、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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