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驻苏州办事处四楼房屋第八次转让公告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驻苏州办事处四楼房屋第八次转让公告
一、项目编号:S#YD
二、标的物名称: (略) 人民政府驻苏 (略) 四楼房屋(第八次)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需招租的门 (略) (略) (略) 130号, (略) 人民政府驻苏 (略) 四楼房屋,面积约113.69㎡;
实地踏勘联系人:高丹;联系电话:0857-#;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如签约时不能交房,以实际交付日30天后开始计算租期(免租金装修期三十天)。
六、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承租方性质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门面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同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师生的作息,严禁经营影响学生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 (略) (略) 网站将竞标成交结 (略) 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嘉信 (略) ( (略) (略) (略) 西街道办11楼),联系电话:0857-#。
一、项目编号:S#YD
二、标的物名称: (略) 人民政府驻苏 (略) 四楼房屋(第八次)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需招租的门 (略) (略) (略) 130号, (略) 人民政府驻苏 (略) 四楼房屋,面积约113.69㎡;
实地踏勘联系人:高丹;联系电话:0857-#;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如签约时不能交房,以实际交付日30天后开始计算租期(免租金装修期三十天)。
六、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承租方性质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门面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同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师生的作息,严禁经营影响学生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 (略) (略) 网站将竞标成交结 (略) 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嘉信 (略) ( (略) (略) (略) 西街道办11楼),联系电话: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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