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南京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基本情况 | 债务企业名称 | 南京恒 (略) |
债权本金 (万元) | 105,800(基准日2024年08月26日) | |
利息含罚金(万元) | (略)(基准日2024年8月26日) | |
保证担保情况 | 宋都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抵押担保情况 | 1.南京宋都柏悦府项目现房抵押151套,后续追加不低于142套房产抵押。 2.以南京宋都柏悦府项目未售楼栋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分四本他证,合计抵押面积(略).29平米。 | |
质押担保情况 | 南京 (略) 持有的债务人100%股权质押。杭州宋 (略) 持有的南京 (略) 于99.862%股权质押 | |
资产亮点 | (1)债务人南京恒 (略) 仍在经营南京宋都柏悦府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2)抵押 (略) (略) ,区位情况较好,售价高于周边楼盘。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为现房销售。 (3)项目剩余货值充足,住宅约14.6亿元、商业5.7亿元、车位2亿元,合计货值22.3亿元。 (4)项目总共规划19栋住宅、3栋商业及 (略) 中心,目前工程进度:17栋住宅已竣工交付,其中16栋已对外销售,1栋为租赁用房;2栋住宅、3栋商业及 (略) 中心已基本完工,仅剩余一些收尾工程,均未开盘销售。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债权基本情况 | 债务企业名称 | 南京恒 (略) |
债权本金 (万元) | 105,800(基准日2024年08月26日) | |
利息含罚金(万元) | (略)(基准日2024年8月26日) | |
保证担保情况 | 宋都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抵押担保情况 | 1.南京宋都柏悦府项目现房抵押151套,后续追加不低于142套房产抵押。 2.以南京宋都柏悦府项目未售楼栋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分四本他证,合计抵押面积(略).29平米。 | |
质押担保情况 | 南京 (略) 持有的债务人100%股权质押。杭州宋 (略) 持有的南京 (略) 于99.862%股权质押 | |
资产亮点 | (1)债务人南京恒 (略) 仍在经营南京宋都柏悦府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 (2)抵押 (略) (略) ,区位情况较好,售价高于周边楼盘。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为现房销售。 (3)项目剩余货值充足,住宅约14.6亿元、商业5.7亿元、车位2亿元,合计货值22.3亿元。 (4)项目总共规划19栋住宅、3栋商业及 (略) 中心,目前工程进度:17栋住宅已竣工交付,其中16栋已对外销售,1栋为租赁用房;2栋住宅、3栋商业及 (略) 中心已基本完工,仅剩余一些收尾工程,均未开盘销售。 | |
特别声明 |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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