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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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4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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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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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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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略) ,天津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4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4次浏览 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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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4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7336.*元
拟转让比例 100%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9-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10-31
(略) 天津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大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街道世纪大道1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景强
成立日期 1988-06-26 注册资本 3,*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及建设;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8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略) 港城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870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津立信 (略)
2024年08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56.48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股东决定
评估机构 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9-29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8 *.8
净资产 883.83 7336.6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36.64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见附件《重大事项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港城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大港育秀街149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金栋 成立日期 2005-03-28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略) 理及其再生利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8K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0C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09-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津滨国投发〔2024〕90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733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三个工作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递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产权交易承诺函》等相关受让材料。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相应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对于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和程 (略) 径退还。 5.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交易价款接受分期方式支付,最终受让方应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金额30%的交易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对于除首期款以外的部分,最终受让方应按照当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应利息。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款的一部分。 6.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已由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上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2) (略) 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 (略) 络竞价的, (略) 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的; (6)最终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转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关于剩余转让价款的合法有效的足额担保; (7)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产权交易承诺函.docx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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