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SPA区域房屋5年租赁权-产权公告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SPA区域房屋5年租赁权-产权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 (略) (略) )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 (略) 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 (略) (略) 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 (略) 域房屋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ZL278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0-24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房屋 (略) | 浙江省, (略) , (略)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宣小姐、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0571-# |
联系地址 | (略) 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 (略) 域房屋 | ||
坐落位置 | /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房屋用途 | /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元/年 | |||
出租面积(㎡) | 2918.64 |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实际交付为准 |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季一付 先付后用,后续租金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 30 日前支付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二年租金在首年基础上每年递1%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元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出租用途要求 | SPA、休闲娱乐、康养等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已知悉:承租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权属信息等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和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用途),确认该房屋质量合格、主体结构安全,租赁标的物完全符合承租方的租赁用途且不影响承租方租赁合同目的之实现。 (4)已知悉: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若承租方需临时改变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相关审批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于相关部门是否批准,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保证办理营业执照,请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及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出租房屋面积为测绘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租赁房屋的交接: 承租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 ①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受确认单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②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③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赁期限自上述付款截止之次日起算。 ④交付时按现状进行移交,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6)已知悉: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③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不良信誉记录的; 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⑤近三年内与出租方杭州 (略) 西溪西轩酒店及其关联企业( (略) (略) (略) (略) 的对外投资企业,含全部直接及间接参股企业)发生过合同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 (略) 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租赁等相关规定执行。 (8)已知悉:意向承租方须前往租赁房屋进行现场踏勘,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本项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承租方须按下述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出租标的有二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向承租方收取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标的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向承租方收取按首年半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元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 (略) (略) )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 (略) 置权。 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 (略) (略) 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 (略) )时适用) 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 (略) 域房屋5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HJS2024ZL278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3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0-24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房屋 (略) | 浙江省, (略) , (略)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宣小姐、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0571-# |
联系地址 | (略) 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9号(西溪西轩酒店)负一至负二层 (略) 域房屋 | ||
坐落位置 | /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房屋用途 | /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抵押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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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元/年 | |||
出租面积(㎡) | 2918.64 |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实际交付为准 |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季一付 先付后用,后续租金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 30 日前支付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二年租金在首年基础上每年递1%至租赁期满 |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元 |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出租用途要求 | SPA、休闲娱乐、康养等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已知悉:承租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权属信息等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和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用途),确认该房屋质量合格、主体结构安全,租赁标的物完全符合承租方的租赁用途且不影响承租方租赁合同目的之实现。 (4)已知悉: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若承租方需临时改变房屋(土地)使用性质,相关审批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于相关部门是否批准,出租方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保证办理营业执照,请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及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出租房屋面积为测绘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租赁房屋的交接: 承租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负责按约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具体如下: ①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通知承租方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受确认单上签字。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②出租方若未能在或约定时间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③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赁期限自上述付款截止之次日起算。 ④交付时按现状进行移交,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6)已知悉: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③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不良信誉记录的; 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⑤近三年内与出租方杭州 (略) 西溪西轩酒店及其关联企业( (略) (略) (略) (略) 的对外投资企业,含全部直接及间接参股企业)发生过合同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 (略) 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租赁等相关规定执行。 (8)已知悉:意向承租方须前往租赁房屋进行现场踏勘,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本项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4、本项目承租方须按下述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出租标的有二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向承租方收取按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出租标的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向承租方收取按首年半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间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 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
是否专场 | 否 | |
加价幅度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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