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座高炮广告牌转让
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座高炮广告牌转让
(略) (略) 13座高炮广告牌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13座高炮广告牌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略) (略) 2024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
挂牌日期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段一:京沪高速淮安与连云 (略) (高沟)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宿 (略) (三树)2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略) 1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站台(增高)1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站台南侧1座高炮广告牌。 标段二:京沪高速淮安与天 (略) (旧铺)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盐 (略) (车桥)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宿 (略) (鲍集)2座高炮广告牌。 注: 1、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无优先购买权, (略) 于空置状态; 2、转让方不组织意向受让方集中现场勘察,标的物相关具体资料可咨询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现状为准,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 4、本次转让 (略) (略) 所有资产,本次转让如发生产权纠纷, (略) (略) 承担。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茂房地产土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茂评报字(2024)第*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标的评估值 | 标段一:人民币81.*元; 标段二:人民币68.*元; | |||
转让参考价格 | 标段一:人民币81.*元; 标段二:人民币68.*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 (略) (略) 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钱包单位名称: (略) (略) ;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 钱包ID:*7;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备查文件 | 一、 (略) 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所有材料; 2、《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 1、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2、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格式自拟);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所有的材料; 4、《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格式请见附件)。 注: 1、上述所有材料意向受让方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之一进行提供,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所有材料须加盖意向受让方单位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须按指印。 2、在公告期满前,交易中心及转让方不会对任一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及相应提醒。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满前,按照公告要求仔细核对相关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准确,并上传提交至系统中。 3、在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将无法再对已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补充。意向受让方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等自身原因而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己承担。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让 (略) 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e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 (略) 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交易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8.*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成交人,其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方签定《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 (略) (略) 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委托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先生(转让方) | 陈先生(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0517-*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0517-* | |||
(略) (略) 13座高炮广告牌转让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13座高炮广告牌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ZZCQ*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略) (略) 2024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
挂牌日期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5日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段一:京沪高速淮安与连云 (略) (高沟)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宿 (略) (三树)2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略) 1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站台(增高)1座高炮广告牌、 (略) (略) 站台南侧1座高炮广告牌。 标段二:京沪高速淮安与天 (略) (旧铺)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盐 (略) (车桥)2座高炮广告牌、宿淮盐高速淮安与宿 (略) (鲍集)2座高炮广告牌。 注: 1、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无优先购买权, (略) 于空置状态; 2、转让方不组织意向受让方集中现场勘察,标的物相关具体资料可咨询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现状为准,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 4、本次转让 (略) (略) 所有资产,本次转让如发生产权纠纷, (略) (略) 承担。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茂房地产土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茂评报字(2024)第*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标的评估值 | 标段一:人民币81.*元; 标段二:人民币68.*元; | |||
转让参考价格 | 标段一:人民币81.*元; 标段二:人民币68.*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 (略) 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 (略) (略) 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钱包单位名称: (略) (略) ;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 钱包ID:*7;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受让方应具备 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备查文件 | 一、 (略) 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所有材料; 2、《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 1、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2、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格式自拟);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所有的材料; 4、《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格式请见附件)。 注: 1、上述所有材料意向受让方按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之一进行提供,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所有材料须加盖意向受让方单位公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所有材料须按指印。 2、在公告期满前,交易中心及转让方不会对任一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及相应提醒。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满前,按照公告要求仔细核对相关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准确,并上传提交至系统中。 3、在公告期满后,意向受让方将无法再对已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补充。意向受让方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等自身原因而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己承担。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让 (略) 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e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 (略) 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交易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8.*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成交人,其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方签定《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违约金转给转让方。 (五) (略) (略) 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委托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先生(转让方) | 陈先生(交易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0517-*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0517-*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