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江门市JCR2024-146(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鹤山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 (略) #(鹤山22)号 (略) 鹤城镇坪山村民委员会,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 (略) 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8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GB#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建筑密度:40%≤D≤70%;容积率:FAR≥1.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S≥#平方米;绿地率:5%≤GSP≤20%;建筑限高:≤60米。
(三)其他要求:1.该地块上的建设项目产业类型为工业地产(行业代码:7010),主导产业为腐竹预制菜及其他食品加工为主。2.建设项目投资强度≥886.#元/亩,用地创税率≥#元/亩/年。3.地块竞得人需出资对地 (略) (Y881麦坪线, (略) ,暂定名)进行建设,建设标准要符合《 (略) 鹤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建设规范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4.该地块为“三旧”改造用地,拟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已落实补偿,由竞得 (略) 置。5.该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进行开发。厂房及配套用房可参照广东省、 (略) 、 (略) 出台的相关产业用房分割、出让政策执行。6.在该地块上进行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污染物排放控制、节能降耗减排政策、安全生产规范等要求。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3 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申购或联合申购该地块。
申请竞买 (略) 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 30日至2024年 10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 月2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 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鹤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鹤城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款项实际到账日为准)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可抵作成交价款,统 (略) (略) 指定账户。
十、土地开发程度与土地移交
(一)土地现状: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
(二)土地移交期限:地块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鹤城镇人民政府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地块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验收。
十二、土地登记
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凭缴款凭证及交地确认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
交易业务咨询:0750-#,#;
交易业务邮箱:*@*ttp://**;
(略) (略) 鹤山分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5号;
(略) (略) 咨询:0750-#;
(略) (略) 地址: (略) 沙坪 (略) 102号。
(略) (略)
(略) (略) 鹤山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项目附件公示:
#(鹤山22):
江门市JCR2024-146(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 (略) (略) 鹤山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鹤山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 (略) #(鹤山22)号 (略) 鹤城镇坪山村民委员会,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 (略) 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78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GB#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建筑密度:40%≤D≤70%;容积率:FAR≥1.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S≥#平方米;绿地率:5%≤GSP≤20%;建筑限高:≤60米。
(三)其他要求:1.该地块上的建设项目产业类型为工业地产(行业代码:7010),主导产业为腐竹预制菜及其他食品加工为主。2.建设项目投资强度≥886.#元/亩,用地创税率≥#元/亩/年。3.地块竞得人需出资对地 (略) (Y881麦坪线, (略) ,暂定名)进行建设,建设标准要符合《 (略) 鹤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建设规范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4.该地块为“三旧”改造用地,拟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已落实补偿,由竞得 (略) 置。5.该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进行开发。厂房及配套用房可参照广东省、 (略) 、 (略) 出台的相关产业用房分割、出让政策执行。6.在该地块上进行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污染物排放控制、节能降耗减排政策、安全生产规范等要求。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83 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申购或联合申购该地块。
申请竞买 (略) 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拟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 30日至2024年 10月1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 月28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 2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 (略) (略) 鹤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鹤城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款项实际到账日为准)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可抵作成交价款,统 (略) (略) 指定账户。
十、土地开发程度与土地移交
(一)土地现状: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
(二)土地移交期限:地块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鹤城镇人民政府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地块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验收。
十二、土地登记
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凭缴款凭证及交地确认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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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鹤山分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5号;
(略) (略) 咨询:0750-#;
(略) (略) 地址: (略) 沙坪 (略) 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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