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
长江南路法梧转让项目询价公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体明细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法梧转让。
2、控制价为:0元;(本项目为采购人转让法梧所以权,即成交供应商给予采购人的费用。)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少于500颗),按实结算。
3、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苗木自身经济价值、起挖、运输、移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数量:据实结算。
5、时间:5天。
6、供应商报价前请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学明:*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70%,余款待移植完成后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支付给采购人剩余金额。
2、工作量根据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3、苗木款项付清后,苗木所有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苗圃移植用地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竞价要求
1、有效响应供应商采取竞价谈判,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得低于于上一轮报价(一次报价)。以二轮报价最高价作为该项目中标价,如二轮最高报价相同时,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继续竞价,直至选出最高价。
所有参与本项目报价并愿意接受最高价的供应商,均可进行“以房抵工”比例的竞争(即供应商可以用“以房抵工”的电子房票冲抵支付给采购人的成交金额),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供应商在填报时应填报100%以下、0%以上的整数)。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在“以房抵工”比例评审时享受5%的奖励。(例如: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如果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为40%,评审时该供应商按35%进行评审,结算时仍按其填报的40%进行结算)。“以房抵工”评审比例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最低评审比例相同时,则同比例供应商需再次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不得高于上一轮),直至选出“以房抵工”评审比例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苗木自身经济价值、起挖、运输、移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结算以现场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六、竞价形式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携带好公章于2024年09月08日下午15:00将符合竞价资格要求的报价清单密封盖章 (略) (略) 副楼一楼会议室参加现场竞价,最高价且“以房抵工”比例最低者为中标人。
七、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8日下午15:00
八、竞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副楼一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张工:*
(略) (略) 三山分公司
2024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