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地德里小区304栋1层6号车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道里区地德里小区304栋1层6号车库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略) 地 (略) 304栋1层6号车库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略) 地 (略) 304栋1层6号车库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ZC045 | 挂牌价格 | #元 | |||||
公告号 | [2024]1774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
标的 (略) | 黑龙江省· (略) · (略)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 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15日 | ||||||
资产评估值 | 16.#元 | |||||||
转让底价 | #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0.#元或0.#元整数倍 |
房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关 (略) (略) 房产的通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条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更名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也由受让方承担)。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 (略) 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后,即视为同意#方出具转款材料(转款函及收据),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可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 (略) 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
保 | 交纳金额 | #.4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 |||
相关附件 | ||||
项目联系人 | 杜女士 | 联系电话 | 0451-# | |
企业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略) 地 (略) 304栋1层6号车库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 (略) 地 (略) 304栋1层6号车库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ZC045 | 挂牌价格 | #元 | |||||
公告号 | [2024]1774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
标的 (略) | 黑龙江省· (略) · (略)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 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名称 | (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8月15日 | ||||||
资产评估值 | 16.#元 | |||||||
转让底价 | #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0.#元或0.#元整数倍 |
房 | 坐落位置 | 建成年月 | ||
房产证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关 (略) (略) 房产的通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条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 (略) 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更名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也由受让方承担)。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 (略) 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后,即视为同意#方出具转款材料(转款函及收据),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可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 (略) 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 |||
保 | 交纳金额 | #.4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 |||
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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