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略)HN114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略) 51号海南大酒店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万元/年)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
1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主楼及副楼建筑面积合计(略)㎡、土地使用权面积(略)㎡ | 300 | 495.(略) | 495.9 | |||||
租赁 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 支付 | 租金半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8个月(包含在总租期里) | 租赁押金(元) | 2,(略) | |||||||
履约保证金(元) | 2,(略)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海南大酒店建于1988年, (略) (略) 51号, (略) 旁,原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接待宾馆。 (略) 级商服中心明珠商圈仅 1.6 公里,区域内有明珠广场、DC 电脑城、南亚广场等商业中心,道路两旁多为临街商铺,区域商服繁华程度较高。 海南大酒店含主楼及副楼建筑面积合计(略)㎡、土地使用权面积(略)㎡。酒店由主、副楼组成,均为钢混结构建筑物,其中主楼共13层(总建筑面积(略).76㎡),副楼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1627.10㎡)、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94.23㎡)。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 用途 | 仅能作为酒店经营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 按上级要求,海南大酒店须优先保障政府接待任务。 3.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4.履约保证金为招租方根据上级批复为防范风险对承租方提出的投资要求和约束,待酒店装修结束并正式开业后无息退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承租方自招租方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尚未完成装修开业,经招租方督促后30天内仍无明显进展,视为承租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经缴纳的租金、租赁押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不得变更“海南大酒店”名称,可联合冠名,但须以“海南大酒店”品牌形象为主,具体与招租方协商为准。 6.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投入资金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装修标准不低于四星级酒店标准,以确保政府接待的良好环境。装修方案及对酒店的建筑结构加固设计及加固和修复施工、外立面改造、室内平面布置装修改造、室外配套改造等须通过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酒店装饰装修、维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修物归招租方所有。 7.该标的租赁用途:酒店经营。 8.若承租方擅自改变用途或酒店主体结构,导致出租资产权益损失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对应损失,同时由承租方承担该事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损坏、法律诉讼、第三方赔偿等)。 9.租赁期内,因政府或政策征收取得的补偿款全部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配合无条件解除合同,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 10.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缴纳与其运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 (略) 络费、设备维修费、检测费用等。 11.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务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租方未按约定全额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30天,在招租方书面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公示等方式)承租方后仍未履约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3.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招租方不退还押金和当年租金。 14.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并承担租赁期间因标的资产损坏所造成的赔偿后,招租方无息退还押金。 15.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招租方资产权益可能受到损失时,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招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自承租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解除,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且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的押金,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承租方不得将上述资产进行转租。 17.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18.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 (略) (海鸿润振华房估报字(2023)第(略)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L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张全忠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纪要、总办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2024〕123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成交后,海 (略) 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招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标的交付时间:以招租方通知时间为准。 2.其它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51号海南大酒店 |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4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2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产权委托协议》支付,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9月30日9:00 | 10月25日9:00 | (略)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 |||||||||
咨询 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招租方李先生 138 0766 6900;产交所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 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 名称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略)HN114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略) (略) 51号海南大酒店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万元/年)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
1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主楼及副楼建筑面积合计(略)㎡、土地使用权面积(略)㎡ | 300 | 495.(略) | 495.9 | |||||
租赁 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
租金 支付 | 租金半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8个月(包含在总租期里) | 租赁押金(元) | 2,(略) | |||||||
履约保证金(元) | 2,(略)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海南大酒店建于1988年, (略) (略) 51号, (略) 旁,原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接待宾馆。 (略) 级商服中心明珠商圈仅 1.6 公里,区域内有明珠广场、DC 电脑城、南亚广场等商业中心,道路两旁多为临街商铺,区域商服繁华程度较高。 海南大酒店含主楼及副楼建筑面积合计(略)㎡、土地使用权面积(略)㎡。酒店由主、副楼组成,均为钢混结构建筑物,其中主楼共13层(总建筑面积(略).76㎡),副楼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1627.10㎡)、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94.23㎡)。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 用途 | 仅能作为酒店经营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 按上级要求,海南大酒店须优先保障政府接待任务。 3.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4.履约保证金为招租方根据上级批复为防范风险对承租方提出的投资要求和约束,待酒店装修结束并正式开业后无息退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承租方自招租方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尚未完成装修开业,经招租方督促后30天内仍无明显进展,视为承租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经缴纳的租金、租赁押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不得变更“海南大酒店”名称,可联合冠名,但须以“海南大酒店”品牌形象为主,具体与招租方协商为准。 6.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投入资金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装修标准不低于四星级酒店标准,以确保政府接待的良好环境。装修方案及对酒店的建筑结构加固设计及加固和修复施工、外立面改造、室内平面布置装修改造、室外配套改造等须通过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酒店装饰装修、维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修物归招租方所有。 7.该标的租赁用途:酒店经营。 8.若承租方擅自改变用途或酒店主体结构,导致出租资产权益损失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对应损失,同时由承租方承担该事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损坏、法律诉讼、第三方赔偿等)。 9.租赁期内,因政府或政策征收取得的补偿款全部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配合无条件解除合同,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 10.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缴纳与其运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 (略) 络费、设备维修费、检测费用等。 11.承租方应根据租赁资产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务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租方未按约定全额支付租金且逾期超过30天,在招租方书面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公示等方式)承租方后仍未履约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3.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招租方不退还押金和当年租金。 14.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和欠税、费等行为,并承担租赁期间因标的资产损坏所造成的赔偿后,招租方无息退还押金。 15.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招租方资产权益可能受到损失时,招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招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自承租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解除,招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结算租金,且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的押金,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承租方不得将上述资产进行转租。 17.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18.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 (略) (海鸿润振华房估报字(2023)第(略)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0L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张全忠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纪要、总办会纪要、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2024〕123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成交后,海 (略) 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海 (略) 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招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3.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标的交付时间:以招租方通知时间为准。 2.其它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51号海南大酒店 |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4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2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产权委托协议》支付,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海府路51号海南大酒店整体挂牌招租 | 9月30日9:00 | 10月25日9:00 | (略)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踏勘确认及承租承诺书 | |||||||||
咨询 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招租方李先生 138 0766 6900;产交所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 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 |||||||||
单位 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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