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南南片区A-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溪县城南南片区A-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0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安2024-5 | 安溪县城 (略) A-11地块 | *.46㎡(40.73亩)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服务业40年 | 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 | * | 5640 | 100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23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4年10月23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4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
五、其他事项
1.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其余按照《安溪县 (略) 关于安溪县城 (略) A-1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99号)执行。
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 (略) 优质工程及以上。
3.竞得人应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住房和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4.该项目 (略) 立体生态住宅有关规定规划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 (略) 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略) 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周期36个月。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安溪农村 (略)
账 号:**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女士(城厢镇):*
许先生( (略) ):0595-* *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 (略)
2024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4-09-30 00:00:00安自然资告字〔2024〕10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安2024-5 | 安溪县城 (略) A-11地块 | *.46㎡(40.73亩)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服务业40年 | 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 | * | 5640 | 100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安征迁完成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23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4年10月23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4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 (略) 。
五、其他事项
1.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其余按照《安溪县 (略) 关于安溪县城 (略) A-11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99号)执行。
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40%以上,住宅建筑单体质量要 (略) 优质工程及以上。
3.竞得人应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住房和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4.该项目 (略) 立体生态住宅有关规定规划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 (略) 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等内容。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 (略) (略) 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周期36个月。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安溪农村 (略)
账 号:**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女士(城厢镇):*
许先生( (略) ):0595-* *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 (略)
2024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4-09-30 00:00:00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