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不低于51%及债权转让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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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不低于51%及债权转让招商公告

芜湖璟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不低于51%)及债权转让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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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ZS# 查看次数 10
标的位置 芜湖 标的类型 股权

受转让方委托,拟广泛征集意向方,现对外进行公开招商。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芜湖璟 (略)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R49MU7L。

3、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 (略) (略) 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1座10楼1006室。

5、法定代表人:周康健。

6、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4年7月9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比例(%)

芜湖 (略)

1,000

100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10、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1)标的企业取得 (略) (略) ,东至扁担河、南至空地、 (略) , (略) 的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宗地总面积为#㎡,用途为城镇住宅,建筑容积率≤1.1,计容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建筑限高 (略) 一侧建筑高度上限为35米,其余建筑高度上限为27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结合绿地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具体指标、用地条件和出让要求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33,#元,尚余16,#元未支付,且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部分股权以及对标的企业部分债权。

1、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

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情况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金额为15,#元。其中:6,#元于2024年7月8日支付;9,#元于2024年8月7日支付。该借款不计收标的企业利息。

3、具体拟转让股权比例及债权金额如下:

(1)拟转让股权比例:不低于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全部股权的51%(具体转让比例以正式公告为准);

(2)拟转让债权金额:转让方按转让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转让其对标的企业债权金额,即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

三、拟转让底价及付款方式

1、拟转让底价

(1)部分股权的转让底价:不低于对应股权的评估值(预估51%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元人民币);

(2)债权转让底价:不低于51%*15,#元=8,#元;

(3)上述最终转让底价以正式转让公告披露的为准。

2、付款方式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四、项目地块开发资金安排

1、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共同出资,不计息。

2、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地块开发资金,不计息。

3、如项目地块开发需要进行银行贷款的,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

五、收取意向金的安排

1、为保障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顺利推进,在招商公告期内,如有一家及以上意向方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元,转让方将启动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的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程序。意向金由意向方缴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账户,缴付须通过意向方的账户进行,不得委托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代为缴付。意向金不计息。

2、意向方一旦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的,自交纳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得要求退还其交纳的意向金,意向方不得因此向转让方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等要求。

3、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未能发布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通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4、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发布了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且意向方决定不参与受让,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通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5、意向金的退还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退还至意向方。

六、招商公告期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意向方请与下方联系人联系:

芜湖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工 #)

安徽长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0553-#)

姓  名: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电子邮件:
固定电话: 区号后请用"-"分割
公司全名: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咨询内容: 必填
提交咨询 请阅读公告后再咨询!
国有项目咨询 : 0553-#
农林项目咨询 : 0553-#
传真电话 : 0553-#
公司地址 : (略) (略) 渡春
路1号 ( (略) 人大办公楼)
办公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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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转让方委托,拟广泛征集意向方,现对外进行公开招商。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芜湖璟 (略)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R49MU7L。

3、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 (略) (略) 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1座10楼1006室。

5、法定代表人:周康健。

6、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4年7月9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际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比例(%)

芜湖 (略)

1,000

100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10、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1)标的企业取得 (略) (略) ,东至扁担河、南至空地、 (略) , (略) 的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宗地总面积为#㎡,用途为城镇住宅,建筑容积率≤1.1,计容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建筑限高 (略) 一侧建筑高度上限为35米,其余建筑高度上限为27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结合绿地设置体育健身设施),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具体指标、用地条件和出让要求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33,#元,尚余16,#元未支付,且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部分股权以及对标的企业部分债权。

1、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到位。

2、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情况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金额为15,#元。其中:6,#元于2024年7月8日支付;9,#元于2024年8月7日支付。该借款不计收标的企业利息。

3、具体拟转让股权比例及债权金额如下:

(1)拟转让股权比例:不低于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全部股权的51%(具体转让比例以正式公告为准);

(2)拟转让债权金额:转让方按转让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转让其对标的企业债权金额,即转让股权的比例*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

三、拟转让底价及付款方式

1、拟转让底价

(1)部分股权的转让底价:不低于对应股权的评估值(预估51%股权转让底价不低于#元人民币);

(2)债权转让底价:不低于51%*15,#元=8,#元;

(3)上述最终转让底价以正式转让公告披露的为准。

2、付款方式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四、项目地块开发资金安排

1、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同股同权,共同出资,不计息。

2、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用于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地块开发资金,不计息。

3、如项目地块开发需要进行银行贷款的,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

五、收取意向金的安排

1、为保障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顺利推进,在招商公告期内,如有一家及以上意向方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元,转让方将启动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项目的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程序。意向金由意向方缴付至转让方指定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账户,缴付须通过意向方的账户进行,不得委托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代为缴付。意向金不计息。

2、意向方一旦与转让方签订《意向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意向金的,自交纳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得要求退还其交纳的意向金,意向方不得因此向转让方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等要求。

3、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未能发布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通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4、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发布了芜湖璟 (略) 部分股权及债权转让的正式挂牌公告且意向方决定不参与受让,则意向方可向转让方申请退还意向金,转让方将通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意向金。

5、意向金的退还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退还至意向方。

六、招商公告期

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意向方请与下方联系人联系:

芜湖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工 #)

安徽长 (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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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项目咨询 : 0553-#
农林项目咨询 : 0553-#
传真电话 : 0553-#
公司地址 : (略) (略) 渡春
路1号 ( (略) 人大办公楼)
办公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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